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留“惭愧书”走人算哪门子“惭愧”?

www.fjnet.cn 2011-11-28 10:07  贺  成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作为父母我是万般无奈,走到这地步,我要是不离去,对孩子也是更大的伤害。”、“我愧对了我的良心,也是给孩子一线希望,希望好心人能帮帮孩子……”这是一位年轻的未婚妈妈在医院留下的“惭愧”书。(11月27日《海峡导报》)

这样的事情,其实已经不是什么孤例,而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了。只是,每发生类似的事情,公众却只知道在社会弊端里找原因,比如现在医疗费用过高,比如相关部门介入处理怠慢。事实上,公众对弱势习惯性的同情,有待商榷。

首先,社会里的那些弊端,虽然真实存在,但要改变起来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其次,社会虽然存在一些弊端,但同时也建立起一些补救机制,比如现在的某些慈善机构,以及某些政府部门出台的急救政策措施;其三,随着公民经济上的宽裕和思想的成熟,对募捐也越来越热情。也就是说,在这样的社会情形下,人们在碰到困难的时候,无论是自己想办法,还是求助于慈善机构,都得自己留在现场面对现实,选择离开无助于解决实际问题。

从无助无奈的角度说,也不是一纸“惭愧书”诠释得清楚的,相反,在没有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没有尝试着通过别的途径援助就选择离开,这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更何况,这种做法涉嫌“遗弃罪”,与我国司法文明格格不入。

那么,留“惭愧书”走人算哪门子“惭愧”?

而公众不分青红皂白的同情,无疑只会让那些应对困难思想不成熟者做出更多傻事。难道碰到类似事情时,我们还只习惯在社会里找原因,而不该在个人身上找原因,或者思量着如何去合理引导吗?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