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 关注 > 正文

食品国标要考虑什么样的国情

www.fjnet.cn 2011-12-01 17:24  毛建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卫生部24日公布速冻面米制品新的国家标准,将于12月21日起正式施行。关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新标准改变现行标准“不得检出”的规定,改为允许限量存在。这意味着近期因检出金葡菌而下架的几大速冻品牌食品,又可以堂而皇之地上架了,这引起公众广泛质疑。

有关专家解释说,泛泛地规定致病菌不得检出是缺乏科学依据的;“卫生指标适当下降,对一些对人体危害不太大的微生物的指标适当放宽是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的。”新标准借鉴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管理规定,充分听取了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专家的意见,不存在被大企业“绑架”的问题。我们愿意相信专家的解释,但明摆着的问题是:没有金葡菌总比限量存在更有利于消费者的健康;2003年版的现行标准已执行多年,说明“不得检出”的规定是可行的,现在检测技术提高了,标准反倒要开倒车,这是为什么呢?

有关专家一语道破天机:“标准制定借鉴国际相关规定,但也要考虑国情”。这就像去年制定乳品新国标,将每毫升原料奶菌落总数从原先的50万个调整为200万个,被称为“全球最差标准”,但有关专家同样解释说这符合“国情”,因为我国奶牛以散养为主,养殖水平低导致生乳菌落总数较高。

食品安全标准较低、食品生产水平不高的确是国情,但食品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民众对保障食品安全的呼声很高也是国情。一味迁就较低的生产水平,不利于鼓励企业积极通过加大投入、技术创新、转型升级等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不利于促使整个食品生产行业提高生产水平,不利于保障民众的生命健康。

当前,我国一些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差距较大,技术指标落后,某些重要食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远远低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不能满足食品安全控制的要求。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仅为23%,例如,我国允许的“农残”量高出美国数倍;有危害的“植物奶油”在我国没有强制性的限量标准。而且,过去30年,我国食品标准仅有过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现行标准的标龄在10年以上的占1/4,个别标准甚至已超过20年未修订。正因为如此,每一条原有较高标准的出局都引起公众的高度警惕——在原有标准下,食品安全状况尚且不容乐观,后退一步,是否会变得更加不堪?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首先要确保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将之放在第一位。在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民众已成惊弓之鸟的国情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随着生产水平的提高、检测技术的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诉求的提高,适时提高相应的标准,至少不能降低,这应当是一条底线。

与乳品国标一样,速冻食品国标开倒车,是一个不好的导向:既助长了企业不思进取的惰性,又再次打击了公众对我国食品安全的信心。《2010~2011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显示,近七成人对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没有安全感。对本国的食品没有信心,只好吃外国的食品,这对进一步壮大民族食品工业,显然是极为不利的。今年2月央视的调查表明,七成受访者不愿选购国产奶粉,这就是一个教训。(福建日报)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