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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强行划账”究竟错在哪里?

www.fjnet.cn 2011-12-16 16:06  李靖洁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建宁德的何女士到某银行宁德分行营业厅取款,当天晚间接到银行柜员电话称其取款时多拿走一万元。何女士否认多拿钱。11月14日,何女士发现自己的账户上被银行私自转走一万元,随即向法院起诉银行,银行也提起反诉,认为何女士不当得利。

(12月16日《都市晨报》)

作为信用中介的银行,竟干出“强行划账”的荒唐事。连安全存放在银行铁皮柜子里的“熟鸭子”也能“飞掉”,看来不仅“股市有风险”,“储市”也不靠谱啊。然而,吞了储户“鸭子”的银行,居然还理直气壮提起了反诉,难不成真不知自己错在了哪里?

一是错在违约。银行和储户之间属于储蓄约定关系,在没有储户本人签字认可或书面授权的情况下,银行便擅自扣划储户账户存款,显然是一方违约——违反了与用户的信用约定。

二是错在违法。就是储户不当得利,银行也应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法律判罚。现在倒好,不仅雄纠纠气昂昂登门索还,更是大大方方地绕过法律程序和储户密码,直接把资金“回笼”。这种行为显然是侵犯储户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说得再清楚一点就是经济犯罪。

三是错在违心。银行的每个柜台上都有“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明示牌,既然储户“当面点清”,银行便“概不负责”,凭什么银行“当面点清”了,储户却要“负责”?“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行业标准,未免太违心了吧!

银行干这种“霸道”的事也不是第一次了,广东某银行甚至还以“服务费支出”的名义将储户账号直接清零。想想都令人气愤,谁给了银行强行扣划的权力?表面上看是银行与储户不对等的地位决定了银行的大佬脾气,事实上,银行有恃无恐的背后是银监部门对银行业长期以来“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监管态度,近年来层出不穷的银行霸王条款还不够说明一切吗?

让人遗憾的是,银行至今未认识到自己的“傲慢”和“偏见”,依然将自己的利益凌驾于储户利益至上,不断突破职业底线干出违心、违约、违法的事,长此以往必将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想想看,银行隔三差五便去改变储户有密码的账目,今后谁还敢把钱存到银行去?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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