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高楼之志还得问农民有无高楼之愿
www.fjnet.cn 2011-12-30 14:42 徐 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国土部发布红头文件《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提出完整的政策要求,明确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禁强拆强建,严禁强迫农民住高楼。(12月29日《上海证券报》)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不少地方的农村都在进行大规模的农房改造。盖房子是许多农民一辈子的头等大事,面对此类民生工程,政府该如何作为大有讲究。若政府部门在农民建房过程中当“甩手掌柜”,任由各家各户随意大兴土木,那么很可能造成有新房无新村的烂摊子。 但现在有另一种现象更值得注意,有的地方片面地把农民住高楼,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标准,甚至由政府牵头,农民背债搞建设。这种违背农民自主自愿原则,过多替农民“操心”强拆强建的做法,民生工程就不得民心反惹民怨。在强拆强建强迫农民住高楼的背后,暴露的是某些领导干部急于求成的心态和扭曲的发展观、政绩观。这种做法的危害不言而喻,笔者在此不再赘述。由此看来,农民建房过程中,政府不能无所作为,也不能乱作为。 农村的发展繁荣、新农村建设的成效,不仅离不开“高楼大厦”等物质基础,同样需要“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作为有力支撑。如果仅仅以盖高楼、住高楼来衡量农村的建设,不但有失偏颇,而且容易导致虚假浮夸、欺上瞒下、扰民坑民等不正之风的盛行。事实上,改变农民的生活习惯、文化水平、精神面貌等等,远远比物质生活的提高要难得多。如果仅仅满足于盖高楼,这样的新农村必然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与保护和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完全是背道而驰的。 农村盖房的主体是农民,这是任何人都不可替代的。领导干部有高楼之志,还得问农民有无高楼之愿。在农民盖房这个问题上,各级政府更应当明确自身定位,坚持农民在农房改造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真正让民生工程遂民愿。农民拆不拆、建不建、迁不迁,盖楼的规模如何,都要以农户受益、能够承受和经济适用为准绳。政府部门要做的是,在农民建房前后充分做好整体规划、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配套工作,让农民住上新房的同时,居住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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