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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的评优”不是好办法

www.fjnet.cn 2012-02-02 11:45  贱言献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北京市卫生局表示,各高校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对学校各部门、社团组织以及师生个人等评优考核指标。同时,各高校要建立健全无偿献血组织领导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

卫生局的决策,或许确有无奈之处,毕竟“血荒”是不得不面对和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虽然包括我国在内的全世界,都在努力追求无偿献血由计划向自愿转变,因为这是公民社会责任感的重要体现,是公民社会成长的必要养分,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的原因所在;但是,无偿献血制度实施以后,“血荒”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卫生行政部门也为之苦恼不已。

生命高于一切,实事求是地说,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行政计划性”无偿献血的办法也不是不可以实施,但仅仅将对象锁定在高校师生这个特定的群体,何况高校学生一直以来就是自愿无偿献血的主力军之一,给人的感觉是变相的“能者多劳”,是捏“软柿子”,是给纯洁的评优进行“道德绑架”,让人有点难以接受。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说,无偿献血是全民受益,理应全民参与,即使是“行政计划性”无偿献血,也应如此。高校学生积极,高校师生好组织,就先拿高校师生开刀,岂有此理?

在社会行为方面,政府扮演着相关制度制定者、执行者和维护者的角色,公务员则具体承载了这种要求。公务员的一言一行,具有社会示范作用。“行政计划性”无偿献血为什么不从公务员队伍开始呢?己不正,何以正人?“擒贼先擒王”,变一个思维,为何无偿献血不从最不积极的群体开始呢?《献血法》更是明确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多省的调查都显示,军人、学生、农民、工人是无偿献血的主力军,医务人员、公务员、教师相对显得不那么积极,即使这样,也不应该仅仅锁定高校师生,更不应该将高校学生与高校教师硬绑在一起。

从教育的角度,虽然高校是培养高尚的地方,应在社会风气上率先而为,但这种率先而为,是基于文化道义自觉的基础之上的。北京卫生局要求各高校“要建立健全无偿献血组织领导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在理论上,这是越权的行政规章,因为卫生行政部门对高校没有人事权;在现实性上,这根本就是办不到的,所谓的“组织领导机构”,也多会沦为应付检查的“虚拟领导小组”,所谓的“专人负责”,就更难了,不是校办某人兼负责,就是校医院某人兼负责了。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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