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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应为模仿致死担道德责任

www.fjnet.cn 2012-02-09 18:05  何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7岁女孩小海芳特别喜欢《还珠格格》里的小燕子,看到小燕子上吊自杀但不会死亡的镜头后便与朋友模仿上吊。去年11月,小海芳和朋友在工厂玩上吊游戏后意外死亡。小海芳父母状告工地负责人索赔,法院认为小海芳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人责任,驳回其诉讼请求。(2月7日《南方日报》)

事实上早在近20年前金超群主演的台湾版《包青天》风靡大陆时,就曾发生过儿童模仿影视剧镜头致死的悲剧,1995年安徽巢湖一儿童模仿包青天,结果导致一7岁儿童死于“铡刀”之下,近几年更是发生多起儿童模仿影视剧镜头致死的悲剧。

儿童模仿镜头致死,就从悲剧事件本身而言,不管悲剧发生在什么场所,主要责任固然在于作为儿童的监护人的父母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没有承担起监管责任,与儿童的模仿对象无关。不过,笔者认为影视剧应当为儿童模仿镜头致死承担道德责任,正是影视剧里的一些害人镜头,这只看不见的无形之手将孩子推向了悲剧的深渊。

电视播放的影视剧以及杂技等节目,有着大量可能引起儿童模仿的镜头,随时都有可能危害儿童的生命健康安全。但是,长久以来,很多影视剧、包括电视台无视自身肩负的道德职责,对镜头中存在的危险熟视无睹,麻木不仁,只在乎收视率,只在乎剧情需要,对镜头可能给电视机前的孩子带来危险不管不问,不做任何处理,不在屏幕上打出任何提示和警示标志,从来不告诫孩子不要模仿有可能酿成悲剧的镜头,只是一些综艺节目在杂技片段做提示和警示。影视剧对一些危险镜头的不提示、不警示,而杂技等节目有提示、有警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孩子的安全防范心理,误认为模仿影视剧的镜头会和影视剧中的人物一样安全没事,结果导致悲剧打算。从这个角度说,电视台和影视剧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对观众负责的态度,避免儿童的危险模仿,必须在存在危险的镜头中作出安全提示和警示,告诫儿童不要模仿,有关部门也可以对此立法规定,强制实施。

当然面对儿童模仿影视剧镜头致死是当前儿童安全教育的这个新课题,作为教育场所的学校和监护人的家长有着不可推卸的职责和责任。笔者认为,为避免儿子模仿影视剧镜头,一方面家长要负起监护责任,尽量避免孩子接触这类有着危险镜头的影视剧,切断危险镜头来源,同时要告诫儿童模仿这类镜头会造成伤害。另一方面学校和老师在日常的安全教育中要增加这类教育内容,不只是开展传统的防溺水、防火和交通等安全知识和意识,也要开展模仿影视剧镜头的安全教育,要告诫学生不要模仿影视剧中的镜头,要让学生清楚的知道影视剧中的镜头是虚假的,模仿了就会对自己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后果与溺水一样,不可尝试。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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