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商岂能保证企业只赚不赔
www.fjnet.cn 2012-03-02 17:19 季建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外地客商来长治投资,由于当地人文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等因素造成亏损,一律由当地政府包赔。”这是山西省长治市针对招商引资出台的七大“规定”之一。昨日,长治招商“新规”经媒体报道,引起广泛争议(见3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 由于市场投资经营风险的不可预见性,投资建厂本来就是具有一定的风险的经营行为。外地客商来长治投资造成亏损,一律由当地政府包赔。这样的政府承诺和政府行为,与市场的经营规律简直是背道而驰。 外地客商来长治投资造成亏损,一律由当地政府包赔。这样的政府行为是在慷纳税人之慨,是在为地方政府脸上贴金,是在为投资办厂的企业缴纳高昂的“学费”。地方政府的责任,不是为投资办厂的企业承担责任分担风险,而是应该为广大的纳税人负责任。对于到当地投资办厂的企业承担经营风险,已经偏离了地方政府为纳税人负责的职能了。 实际上长治市的招商引资行为,出现这样荒唐的闹剧毫不稀奇。在《长治市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规定,“凡是外地车辆进入长治市发生违章,只纠错,不罚款。”长治市招商引资已经到了乱法和枉法的疯狂地步了,甚至于到了无法无天的状态了。长治市招商引资引来的不是投资企业,引来的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等公民”,引来的是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公民”。地方政府把法律视为无物,授予投资建厂者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开端。 长治市委副秘书长李建平说:“赔偿的钱是政府的可支配收入,这部分钱可以用在这里,只是以前没有人做。”地方政府不是印钞机,纳税人的钱更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外地到长治投资建厂的企业,赚了钱算是企业自己的,赔了钱算是当地纳税人的。这种权与利如此不对等的规定,岂不把纳税人当成了只会为亏损企业疯狂“买单”的傻子。 政府招商保证投资建厂企业只赚不赔,政府招商保证投资建厂拥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这种有违市场经济规律的闹剧的上演,这种凌驾于法律之上“特权公民”的培育,这种对于资本的奴颜媚态的嘴脸,会孕育着极大的政治和经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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