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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示众”的歪风习气当休矣

www.fjnet.cn 2012-04-09 15:16  侯金亮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可以说,对他人“挂牌示众”是一种侵犯他人权利,背离社会文明,无视法律和基本道德的行为,然令人疑惑的是,在当今中国社会类似行为仍层出不穷,发人深省。

据4月8日《东南早报》,福建泉州晋江一名妇女因盗窃两个面包被抓,而被店主绑在电线杆上,并在其胸前挂上写有“我是小偷”的纸板。

据4月5日《大河报》,3月31日,项城市召开公捕公判大会,51名犯罪嫌疑人被五花大绑示众,引起舆论批评。

据3月3日《广州日报》,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路边,一名20岁左右的年轻男子,因用假币被绑在铁杆上,引起路人的围观。

只要在网上一搜索,不乏关于“挂牌示众”的新闻,再比如12岁小孩偷吃两颗糖被挂牌示众;中年妇女偷电动车被挂牌示众;警察用绳子牵着失足女游街……显然,那些小偷们固然可恨,但不经法律程序,私自动用“私刑”更不对,同样也是对小偷或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侵犯。

从这一连串的“挂牌示众”的案例中,不难发现,中国人明显缺乏一种法治意识。只要占理,就可以烂施“私刑”,竟然还认为是一件很正义、很阳光的事,认为是“为民除害”。中国人这种集体性的法治无意识,对于社会的发展有着长远的危害。

中国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多年来,经济社会取得明显进步,但一些陈腐的文化残留,甚至文化余孽,至今存在中国人的心里,不时发酵一次。只要认为一个人是违法的似乎就可以人人惩罚之,连最基本的程序正义也省了。

且不说“尊重和保障人权”已写入了新《刑事诉讼法》,至少作为一个人,对别人应有的最基本的人格尊重。因为偷了两块面包、拿了几块糖,其尊严就可以随便被大多数人剥夺,并肆意践踏,让人尊严扫地不得翻身,这种伤害远远过因偷盗应该得到的惩罚。偷盗者可恨,但偷盗者的人格尊严不容践踏。

从另一角度看,那些偷盗者大都出身社会底层,当然这不能为他们的违法行为开脱,至少我们该反思,我们对他人的冷漠、鄙视,以及基本爱心、温暖的缺乏是否是这些事情的诱因呢?

1935年,在美国纽约,一位老妇人被控罪名为偷窃面包。在讯问到她是否清白或愿意认罪时,老妇人嗫嚅地回答:“我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几个饿着肚子的孙子,要知道,他们已经两天没吃到任何东西了……”审判长答道:“我必须秉公办事,你可选择10美元的罚款,或者是10天的拘役。”

审判结束后,旁听的时任纽约市长拉古迪亚从旁听席间站起身来,脱下帽子,往里面放进10美元,然后面向旁听席上的其他人说:“现在,请每个人另交出5 0美分的罚金,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区域。”

中国崛起是世界上的热门话题,而笔者认为,真正的崛起是个体尊严的崛起,每个人的权利都得到应有的保障,每个人的人格都得到应有的尊重。在这点上,中国人必须达成共识。没有个体尊严的崛起,根本无从建设法治社会,没有法治,我们每个人都存在被“挂牌示众”的可能。当然,这需要每一个中国人的觉醒。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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