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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换“马甲”不如改善执法方式

www.fjnet.cn 2012-07-24 15:30  林  萧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湖南省新化县城管局悬赏2万元征集制服设计方案。要求服装包括冬装、春秋装和夏装,均包括帽子和皮鞋。每类分男女款。新化县城管局解释此举原因,称缺少独有的制服,做了事情市民也不知道是城管所为,所以要求设计制服。(7月23日《法制日报》)

这年头,城管的名号不可谓不拉风,前有广州城管一年赴九国考察的“创举”,后有安徽合肥聘用“洋城管”改善形象,与这些相比,新化城管公开悬赏征制服设计方案,真的算不了什么。尽管新化属于国家级贫困县,但身为城管怎能没有一身像样的“马甲”?况且与广州城管出国平均每人花费5.7万元相比,区区2万元悬赏实在不值一提。

之所以要征集制服设计方案,用新化县城管局的话说:“因为原来的制服和其他执法部门的差不多,我们做了很多事,但市民不知道是城管做的!”城管到底做了哪些事,我们不得而知,但从语气中可以揣测,大概做的好事居多,否则也不敢公开表示“做了很多事”。看来,城管做了好事是需要民众知道的,如此一来,征集制服设计方案似乎并不过分,毕竟在城管粗暴执法等负面新闻不断的背景下,城管做好事实在是太少见了。只不过,这些都是城管局的自话自说,城管有没有做好事,关键还得听听当地民众的意见。退一步说,即使城管为改善城市形象,做了不少积极的工作原本就是份内之事,何必做了些事情就急于让老百姓知道呢?从这一点来看,城管做制服不过是个喙头,想把自己怎样装扮得更像个“城管”才是最终目的。

不可否认,城管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统一着装制服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只是作为县级机构是否有权擅自定做工作制服却存在争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03年12月下发的《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行政执法需要,要求统一穿着制式服装的,其批准权限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均无权批准。新化县城管局无疑也在规定之内,并无权擅自批准制服样式,如此为了个性“马甲”违规的做法,其合法性显然需要打一个问号。暂且抛开这些不谈,即便城管可以定做工作服,但这些与执法形式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工作服不过是一件“马甲”,执法效果如何关键还得看实际行动,倘若执法却仍旧停留在野蛮粗暴的层面,再华丽的“马甲”也于事无补。

说到底,城管要穿怎样的马甲才更像“城管”,并非问题的关键所在。城管自身形象的改变,并不能通过一两件马甲就能够实现,相反,如果城管文明执法,设身处地为城市建设付出辛劳,民众的口碑无疑是最好的“马甲”——不仅装扮外表更褒奖内心,恐怕最高明的设计师也无从下手,悬赏征集方案又有何用?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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