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挂错药岂能等同于米饭换面条?

www.fjnet.cn 2012-08-06 10:59  邓闽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出生才9个月大的女婴在东莞市妇幼保健院治疗发热时,竟被护士挂错了药,家属发现后上诉至医院,要求公开药物成分却遭拒绝。昨日,院方回应称,药物都一样,对婴儿无影响,就像平时吃米饭换成了面条。(8月5日《新快报》)

护士挂错药,却想极力隐瞒真相,院方也极力护短。这种行为是病人生命开玩笑,护士的过错之后,院方应本着人道主义及有错必究的原则,极力补救以及对过错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改,但院方的行为却让人难以接受,院长甚至抛出“药物都一样,对婴儿无影响,就像平时吃米饭换成了面条”的缪论,不仅严重影响医院形象,更是对病人的生命健康权的漠视,如此态度,病人来就诊怎能安心呢?

挂错的药物,医院应该及时公布被弄错的两张处方单及用药单,对病人的病情是否有影响应由卫生主管部门作出详细调查论证进行定论。按照院方的回应分析,米饭和面条怎么能没有区别呢?倘诺没有区别也不会叫两个不相同的名字,事实上,米饭和面条的成份肯定是有区别的,医院拿食物与药物来相比较,首先是混淆了概念,其次就是忽略了抗菌素的的药物成份的区别,以及不同病人病症,年龄大小涉及到的用药量的区别。院方的回应明显在推卸责任与混淆视听。

医护人员挂错药,应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病人家属可以及时依法进行申请医疗事故纠纷调查和处理协调。医护人员的粗心大意说明其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非常欠缺,医院领导极力护短,想大事化了的行为违反医疗人员行为规范,违背医院肩负的社会公德。没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及诚恳的认错态度和积极的善后措施,医院怎么能服务好病人呢?院方推卸责任的做法应该受到谴责和查处,否则,难以维护医务人员的形象,更难以服众。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