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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海洋经济合作天地宽

www.fjnet.cn 2012-10-24 07:14  王开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经济互补性很强,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相互交流合作,优势叠加,优势互补,可以实现双赢。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赋予福建许多对台交流与合作先行先试政策,包括批准福建省设立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台轮停泊点、对台小额贸易口岸,开辟“小三通”、“大三通”海上直航通道,以及给台湾农产品、水产品特殊优惠的关税政策等,都大大促进了闽台之间包括海洋经济在内的各方面的合作与发展。《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发挥闽台‘五缘’优势,全面推进闽台海洋经济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构建两岸海洋深度合作平台。”《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则赋予平潭在对台合作中比特区更加优惠的政策。深化闽台合作,抓住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的优势,无疑将有力地推动福建海洋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闽台海洋经济合作,要突出三个方面的重点。

第一,深化闽台海洋产业合作。闽台海洋产业合作可以涵盖海洋经济全部三次产业。在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方面,台湾有很多好的经验做法,两地可以在两岸港区对接、电子口岸互通、信息共享方面,在两岸运输业、仓储业、船舶和货运代理方面深度合作,提升双方海洋现代物流业的水平。在两岸旅游合作方面,要继续保持目前闽台双向旅游发展的好势头,共同打造“海峡旅游”品牌,抓住厦门、福州列入台湾旅游“自由行”城市的契机,进一步提升诸如武夷山-阿里山、大金湖-日月潭、鼓浪屿菽庄花园-台湾林本源园邸、漳州火山岛-澎湖列岛等重点旅游景区对接合作水平,更多地发展休闲旅游、文化旅游。同时按《意见》要求,加快建设一批两岸合作的文化产业园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提升福建海洋文化创意产业的质量与水平。

闽台工业领域的合作亟待深化。在努力推动现有闽台传统产业电子信息、石化、机械装备、汽车、能源、船舶、钢铁等重大项目向临海高端产业基地集聚的同时,今后闽台工业合作的重点将更多地转向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和深层海水利用等新兴产业方面。

闽台渔业合作前景也十分广阔。台湾在海洋生物育种、海洋生态养殖、海产品深加工方面有技术优势,而福建拥有丰富的海洋渔场资源,两地合作可以更上一层楼。要按《意见》的要求,加快在我省海洋渔业发展条件优越的地方,比如漳州、莆田、宁德、平潭等地建设一批两岸现代渔业合作示范区。

第二,加强闽台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合作。《意见》提出闽台两地要在海洋资源环境方面加强“协同保护”,这是一个实现双赢的思路。闽台两地分处台湾海峡西岸和东岸,保护海峡资源环境的生态安全,双方都肩负重任,今后可以在合作开展台湾海峡资源调查、环境监测和放流增殖活动以及共同开展厦金海域、两马海域海漂垃圾治理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更紧密合作。

另外,在加强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方面,闽台都有紧迫性,都有切身体会,尤其是台湾在灾害预警、防范、营救等方面有许多经验值得福建借鉴。今后两地可以一起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及重大灾害动态监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建立海难事故沟通协调和联合救助机制,提升海事专业搜救能力和海上搜救辅助能力。

第三,发挥平潭特殊优势,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创造新经验。《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围绕建设两岸共同家园的总目标,以很大的篇幅对平潭与台湾共同发展海洋经济做了规划,其中包括按“五个共同”原则共建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海洋产业、旅游业等内容,还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平潭本身就是一个海岛,广义上讲,岛内经济大多数都可以归属“海洋经济”范畴。平潭除了要按照海洋经济强省的发展要求运作外,更主要的是应该突出平潭作为综合实验区的特殊功能。正因为如此,《意见》才会提出:“构建平潭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特殊区域。”

平潭综合实验区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它的特殊优势。

一是加快实施分线管理的特殊通关模式,按“保税区”或“自由贸易港”的模式,探索两岸海洋产业合作,实行贸易、投资、货物、人员往来便利化措施,将平潭建设成为两岸“自由贸易岛”。

二是落实平潭方便台湾同胞就业政策,大力引进台湾海洋经济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充分利用台湾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方面的资源,在平潭高起点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创办两岸合作的高等学校,并尽快成立海洋学院,培养更多的全省海洋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

三是充分利用中央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的7项28条优惠政策,在海洋经济建设领域先行先试,扩大政策效应,在取得成功的经验后,向全省推广。

(作者系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福建日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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