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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责任

www.fjnet.cn 2012-10-25 07:03  李  杏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新闻:23日,昔日手握重权的四名局长在东莞第二法院受审。四人合谋划空地为“市场”,高价租给小贩谋取利益,并聘请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进行管理。庭审调查与辩论阶段,四人“互咬”以推卸责任。(10月24日《南方都市报》)

贪官落马,受到法律的制裁,是让老百姓拍手称快的事。四位“局座”,想当年恐怕也是“威风”得很,不仅以权谋私,还勾结“黑社会”人员。如今上了法庭,狼狈不堪,丑态百出。

被踢来踢去的“责任”,看来相当不受四位的欢迎,当初“在位”时是,现在受审时也是。如此厌恶承担责任,又何必当这个官?只见利益却无视责任乃至法纪,只能落得今日下场。

审判辩论是保障公正性的程序,可四人上演的这出并无悔意的“好戏”,倒是暴露出一些问题,不仅是个案,更是严肃的警示。 文/李杏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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