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需公布宰客损招,也需畅通投诉渠道

www.fjnet.cn 2012-12-28 17:21  前  溪 老  鬼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短评

曝光损招更应对无良商家“亮剑”

老百姓喜欢过节,商家更喜欢过节,因为他们不仅生意好,更可以财源茂盛。而对于那些无良的商家来说,更是如此。一些商家看起来虽然是在欺客宰客,蒙骗外地人。而实际上就是在“欺诈”厦门,外地客人之所以对厦门仰慕和崇尚,是数不清的厦门人辛辛苦苦奋斗的结果。而对于这样的行为,政府相关部门不仅要“亮剑”,更要敢于把一些阳奉阴违甚至故意挑衅的行为“立斩马下”。

向这些无良商家和不法分子“亮剑”,这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是在保护厦门的荣誉。同时更是在革除寄生在厦门身上的毒瘤。某些无良商家自以为修炼已久,道行颇深,他们的脸皮更是刀枪不入了。因此,曝光实际上已不足以使他们“良心发现”,必须把法规的利剑悬挂在他们的面前,并让他们听到风声闻到杀气。只有这样,不法分子和无良商家们才会真正的有所收敛,并规规矩矩。这是厦门节日市场的需要,是所有外来游客的需要,更是厦门社会的需要。(老鬼)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