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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举报者更要保护举报者

www.fjnet.cn 2013-01-21 08:49  孙维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从厦门湖里区获悉,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湖里区日前新制定出台了《湖里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举报者,今后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政府奖励。(1月20日《海西晨报》)

对食品安全问题举报者重奖的规定非常切合实际,众所周知,从三聚氰胺、苏丹红,到瘦肉精、地沟油,再到“染色馒头”、白酒塑化剂,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虽然发生在不同的食品领域,但都显示出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行业“潜规则”。譬如,“染色馒头”曝光后,上海有关监管机构就透露,超市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退还给生产商,过期食品被生产企业重新作为原料进行再加工,即是行业“潜规则”。

实际上,这些所谓行业“潜规则”,在行业内部都是“明规则”,是行业公开行为,之所以长期相安无事,除了监管失责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人举报。没人举报的关键原因是利益。只有举报利益足够大时,才能促使人主动举报。重奖举报者的意义正在于此,只有重奖才有“勇夫”,就拿饿死也不吃“染色馒头”的那位馒头生产厂员工来说,如果他清楚知道自己举报后能获取远远大于他现在的工资收益时,就会有足够动力促使他举报。

然而,基于现实,若想举报者毫无顾虑地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举报,除了重奖举报者,还须畅通举报渠道,尤其是保护举报人,让人便于举报,放心举报。一个人举报,最大的心理负担就是怕打击报复,怕打击报复的根本原因就是怕遭受打击报复后,被举报者仍逍遥法外,而自己申冤无门、投诉无路,最终落个凄惨下场。由于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屡屡发生,而严惩打击报复者往往雷声大雨点小,甚至不了了之,使得公众对举报、尤其是实名举报心存顾虑,不敢用实名举报。

重奖食品安全问题举报者的益处诸多,但如何打消公众心头顾虑?让公众敢于举报,除了重奖之外,关键是真正做到保护举报者,对打击报复者进行严惩。要对打击报复设“高压线”,不管是谁,只要触碰,一律严惩不贷。惟此,才能让正义压倒邪恶,让举报者不再顾虑、害怕,放心大胆举报。当发现问题、有毒食品的每一个公民都拿起电话举报时,那些食品行业的“潜规则”就会无处藏匿,食品安全环境也将得到根本改观。 (孙维国)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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