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单请环保局长“下河”能管多大用?

www.fjnet.cn 2013-02-22 08:51  朱迅垚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局长下河游泳最近成了网络时髦事儿。先是浙江商人金增敏近日在微博上出20万请温州瑞安市环保局长下河游泳;2月19日,又有一人抬价至30万,邀请温州市苍南县环保局局长下河游泳;同日,广东东莞一网友也在微博上“如法炮制”,出价10万元邀请该市环保局长下河游泳。

网友的意图是要给局长们将一军:河流就在阁下治理境内,治理得好不好,阁下不妨自己下去瞅瞅?这一招无非是用开玩笑的方式做“环保投诉”。

不过,说请官员下河游泳是玩笑,倒也不全然。广州以前就经常有市委书记、市长同游珠江的盛况,这可是实打实的下河游泳。每逢斯日,领导班子与市民同游,畅游珠江,往往是广州一大盛事。对市领导们来说,既展示亲民风范,又是在对外宣告:看,我们把珠江水治理得还不错,至少我们可以下河游泳了。

下河游泳看上去是玩笑,但某种程度上确实是检验河流污染治理效果的好办法。实际上,上世纪90年代的珠江污染非常严重,正是几任广州政府官员都将其治理作为重点任务,近年水质才稍有好转,这才有广州书记市长敢下河游泳一说。

所以,单请环保局长下河恐怕不顶事,而市长们每年去游一次也许效果就大不同。倒不是市长游泳威力大,而是表示政府最高长官对环境治理的重视。老实说,环保出问题,环保局长当然要承担责任,但很多时候环保是与一个地区系统发展相关的问题,更高的职责和对应的责任都应由地区行政首长承担。

请环保局长“下河”不如请市长。压力给市长,就是要地区行政首长将环保问题作为地区发展考虑的首要问题,尤其一些对地方民生至关重要的重要河流,治理污染应当成为“市长工程”,只有市长有压力,下决心,才能解决环保问题。事实上,广州的经验已经证明,市长最后真的是可以下河的。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