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烟草院士去留事关制度改革

www.fjnet.cn 2013-03-15 22:10  谢伟锋 来源:新民晚报 我来说两句

据媒体报道,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常务副院长潘云鹤近日表示,依据章程,工程院不会主动撤销“烟草院士”谢剑平的资格。在记者追问下,潘云鹤表示,工程院正在对谢剑平做劝退工作,但对方不接受。

劝退院士,愚以为此乃天方夜谭之说,且不说院士身份是怎样的人生荣耀,就为了“院士”这两个大字背后的种种利益和影响力,又岂能“劝退”得了?

在佩服“烟草院士”的“钉子户精神”外,又不得不对院士制度本身感到疑惑。以探索卷烟“减害降焦”法而进入工程院大门的“烟草院士”,为何在大家都认为此乃伪科学的情况下,仍能岿然不动?身为“烟草系统有突出贡献专家”,是否有悖于两院院士用科技造福百姓的理念?这在当初是引起很大讨论的,如今,问题被抛给了承受巨大舆论压力的工程院。

中国院士制度建立至今,几乎没有被劝退的院士,也很少有院士因为科学道德被除名。这种现象,不利于科技水平推陈出新,当对院士人选出现较大争议时,也缺乏一条探讨、回应质疑的路径。院士制度本身就存在着改革的呼声,“烟草院士”受到持续关注,显然更体现出制度改革的必要。对于他的去留,难道最终走向只能靠本人的主动离去?如果能以此为契机,把大家期待已久的院士制度改革推向实处,使得学术的回归学术,促进科研资源更公平的分配,同时增进与公众的沟通、互动,才真正是中国科技的福祉。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