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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办公司不该政企不分

www.fjnet.cn 2013-04-24 06:49  燕 农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深圳市社保局在1995年从社保基金中提取500万元,注册成立了深圳市社保物业公司,1996年又将500万元归还社保基金,但当时还是使用社保基金管理费维系该公司的正常运作,至今二者尚未脱钩。此事曝光后,深圳社保局作出解释:社保物业公司历年利润滚存未分配;该公司的社保辅助服务一直都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

这事真的是越描越黑、越解释越乱。一方面,作为大股东的社保局这些年从未拿过社保物业公司的分红,而且到该公司开办的宾馆、发廊消费还要付费买票;另一方面,社保局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保物业公司付费购买社保辅助服务——用老百姓的话说,社保局这到底是图了个啥呢?

社保基金是民众的“救命钱”,其所有权当属缴纳人,社保局及下属的社保基金会只是代管人,无权随意支配基金的使用。所以,当年投资成立公司,深圳社保局已经有错在先;投资不分红,没有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是为第二重错。现如今,社保局购买社保物业公司的服务,相当于资金左手倒右手,更易滋生问题。这是典型的政企不分,在查清二者问题后,必须尽快剥离和脱钩。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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