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听证者”,见证幼稚营商心态
www.fjnet.cn 2013-05-23 15:42 蒋璟璟 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20日上午,4人作为业主代表参加了由石家庄规划局栾城分局组织的关于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听证会,并代表100多位业主提了反对意见。听证会后,分布在小区不同位置的4人家里的水电都出了状况——张志强家、黄瑞山家停了电,孔会淑家停了水和电。4人很快发现:“小区其他住户都没停水停电。”(5月22日《中国青年报》) 所谓“听证会”,到底能不堪到何种地步?发生在石家庄的荒唐一幕,或许为公众提供了一个最恶劣的样本。从前只闻“听证”便是听涨,便已然叫人愤恨;而今,参加听证会,竟也有了遭打击、被报复的风险,怎不令人唏嘘。 在阳光下解决问题,不暗地下绊、不背后放箭,乃是文明社会里,不言自明的游戏规范。更何况,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本就存在严格的契约约束,双方各有权责,又何以撕破脸面,不惜背地使坏直至玩出火来?由新闻报道可知,针对一些项目规划问题,业主与开发商、物业,产生了深刻的分歧。但即便存在种种矛盾,也应该守住节制、理性的底线,在既有规则体系内,寻求解决策略。 按理说,既然组织了相关听证会,涉事各方原本也是希望,以常态手段弥合分歧的。那么,为何在业主代表的几句意见之后,开发商、物业方面就对其打击报复呢?此种失态、失格之举,无疑有着根深蒂固的诱因。一方面,就现有的强弱格局而言,无论是话语权还是行动力,开发商、物业一方,都远甚于普通业主;而从另一方面说,开发商、物业等势力,借强大公关能力所积攒的政经资源,也使得其不惧与业主产生摩擦。 尽管停电、断水只是些小麻烦,但肇事者的阴暗心思,却不得不令人忌惮。在一个健全的商业社会内,无论是在商言商,亦或是业主维权,都本应选择成熟、磊落的方式。毕竟,打击报复只会激起更强烈的反弹而已,唯有以阳光下的充分博弈,才有望形成妥协与共识。 “听证”遭报复,一阵喧嚣、闹剧一场,不过见证了这个社会,某些营商者幼稚且狭隘的心态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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