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旅行社可以列入“黑名单”吗?

www.fjnet.cn 2013-05-31 15:49  李云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想参团旅游,千万别说你是记者,也别说你是导游或外宾,不然,这家旅行社很可能将你拒之门外。5月29日,一准备出游云南的女市民,莫名其妙遭遇厦门航空国际旅行社的“参团限制”,理由只有一个:她爱人是记者。“怕记者?也怕导游?还怕外国人?这旅行社的生意真是越做越蹊跷了!”该女市民很纳闷。(5月30日《海峡导报》)

厦航国旅接客设限,“记者、导游、旅游从业人员、外宾等”被列“黑名单”。真是奇了怪了,公开的钱不想赚,游客居然被旅行社单方设立“黑名单”。来而不往非礼也,按照对等原则,你设我的黑名单,我设你的黑名单。旅行社可以列入“黑名单”吗?谁说了算?

普通游客说了算。旅游行程缩水,经常被要求购物,游客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投诉索赔,并且可以用脚投票,下次旅游再也不找这个旅行社,而且可以实话实说提醒世人。

媒体记者说了算。记者肩负着监督社会的职责。记者见多识广,比普通市民更容易察觉到旅游行业的弊端或是黑幕,并能深入调查,旅行社黑不黑,记者自然可以说得一清二楚。

旅游同行说了算。局外人往往不能一针见血,堡垒最怕从内部攻破,旅行社黑不黑,同行心里最清楚。

外国友人说了算。旅行社拒绝外宾报团,侵犯了外宾的国民待遇权利,即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以本国公民享有的同等民事权利地位,法治意识强的外国友人当然可以拍案而起。

法院判决说了算。普通游客、媒体记者、旅游同行、外国友人都可以依法起诉接客设限的旅行社,如同对欠账不还的某些老赖曝光一样,法院可以把旅行社列入黑名单,以儆效尤。

胆大妄为的旅行社应该列入社会的黑名单,就是要让它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或严厉声讨,或依法维权,或用脚投票,或严厉处罚。进入“黑名单”的旅行社要么刮骨疗毒,要么彻底退市,看看旅行社还有几个胆愿意走在通往“黑名单”的路上?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