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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高温期间缩短上班时间起码可省电

www.fjsen.com 2013-07-12 09:54  卞广春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一条微博把武汉市的公务员们推到了风口浪尖。这条微博发布的照片内容是一份盖有武汉江岸区城管局公章的通知。这份《关于调整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显示,“根据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从7月2日至8月31日,该区政府机关下午工作时间由14:30~17:30调至15:00~17:30,“如9月份持续高温,再酌情延长。”武汉市政府办公厅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项规定由来已久,“每年都会调整”。(7月11日《中国青年报》)

有网友表示,在强烈的阳光下工作,户外施工人员也没有缩短工作时间,坐空调房的机关干部反而先天下之乐而乐,不仅薪水少不了,而且可以缩短工作时间,真是太幸福了。但依笔者看,政府机关在高温期间缩短上班时间,可以有。

可想而知的是,这些机关干部如果手里的事情很多,即使缩短其工作时间,他们也会加班加点地工作。正是因为他们本来事情就不多,缩短工作时间,不仅体现了人性化安排,他们来到工作岗位上,也可以避免无所事事而惹事生非,做出影响机关干部形象的事情来。

更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机关都安装了空调,至少配备了电风扇,持续高温期间,谁也不可能挥汗工作。而将作息时间缩短半小时,可以控制机关电费,为节能减排作贡献,好比节约了财政支出。帐不可细算。若一个区政府机关有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平均按3000瓦计算,每天缩短半小时节省的电量达150度,每周则是750度,两个月则是6450度,折合电费5000多元。而武汉市有13个辖区,100多个街道办事处,30多个乡镇。这些林林总总的政府机构,不知道会有多少台空调,每天缩短工作半小时节约的用电量,及两个月高温期间的节约用电量,一定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所以,笔者支持政府机关缩短工作时间,前提是要合理安排工作,把作息时间对外公布,不要折腾办事的百姓。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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