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光环”当接受监督“三省吾身”
www.fjnet.cn 2013-09-13 17:54 李 旸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身为村主任、区人大代表,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圳头村的陈某山头上有不少光环。可正是这样一个人,拿出26万元,与制造假烟通缉犯联手制假。事情败露后,陈某山主动投案,坦言自己“太贪财”。(9月13日东南网) 头顶“村主任”和“区人大代表”的光环,陈某山的法律意识和观念绝非等同于普通人,但颇为可笑的这个区一级人大代表竟然知法犯法,难道只是“太贪财”这么简单?恐怕是他头顶上的“光环”令他走上了“不归路”。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如果陈某山拿出26万元用于合法投资,赚钱再多,都不会有法律上风险。他之所以敢铤而走险,明知制售假烟是违法犯罪行为而为之,除了能够获取非法暴利之外,很大程度上还是对国家法律的漠视。他自认为有头顶上的“光环”罩着,就能逃避法律神圣的制裁。 当今社会,一些身居要职的“达官贵人”仰仗手中的权力,知法犯法,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究其因,除了没有洁身自好,政治敏感度不高之外,想必与失去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很大关系。然而,众多高官的相继落马,也从侧面说明了恃权者头顶“光环”而胆大妄为,最终还是要面临法律的制裁。纵使“亡羊补牢”,也是于事无补。 因此,让政府官员正其衣冠,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来,外界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应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将罪恶之源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来,手中有权者,当从陈某山的案例中得到警示:头顶“光环”既能照亮自己的前程,也能将自己引向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唯有“吾日三省吾身”,自觉接受监督,才能运用好手中的权利,服务一方水土,造福一方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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