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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纠结中的公共空间难题

2013-11-20 07:17  刘海明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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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是时代文化的创造者与参与者。以中老年女性而言,不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广场舞已经成为当下中老年妇女傍晚休闲的一种方式、一种休闲文化。只是近来有关广场舞和居民冲突的新闻渐多。江苏泰州一处小区内的空地被“大妈们”占据,用于每天晚上跳舞。在此停留的车辆都被贴上纸条,上写“锻炼重地,请勿停车”。小区有住户无法忍受噪音而搬走。(11月19日《现代快报》)

广场舞引起的冲突,激发了不少“损招”:泼粪、放哀乐、播放《义勇军进行曲》……这些踢场子的构想,也许可以驱赶广场舞,但并不真的可取。如何规避广场舞的负面影响,呵护这种文化形式,比单纯干扰它更有实际意义。

“大妈们”为广场舞不能进行而纠结,附近居民为广场舞的噪音、停车等问题所纠结。这些纠结,属于权利和尊重的双重纠结。休闲是一项公民权利,只是再美的音乐,超过一定分贝就变成了噪音;再正当的权利,一旦以牺牲他人的正当权利为代价,就变成了文明的敌人。广场舞成为媒体曝光的对象,也就并不奇怪了。

权利被迫让渡,必然对尊重构成挑战。社会作为一个共同体,尊重成为社会和谐的润滑剂。尊重需建立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如果广场舞的“大妈们”把音量调小,能自己听清楚即可;对于周边的车辆,只要不堵路即可。居民们若不是受不了广场舞的噪音和“大妈们”的理直气壮,想必也不会出损招应对。

学会利用公共空间,学会尊重他人,个人的权利也容易得到最大化满足。希望广场舞的“大妈们”多点善解人意,退一步才能海阔天空。

刘海明(西南科技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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