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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治“红头文件”劝捐这摊污水

2014-01-16 08:53  王垚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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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厅级8000元、副厅级7000元、正处级5000元……”近日,北京律师王鹏在微博上晒出一份《关于在市级单位开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活动的通知》。这份落款为“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件写明:“请各单位于2014年1月13日上午下班前完成认捐工作。”据悉,类似以“红头文件”劝捐不只台州有,浙江其他地方也让捐款。(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俗话说,“金山银山比不了绿水青山”。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的竞争力日渐凸显。浙江省在其年度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五水共治”的理念,正是力求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表现。本来,如果治理得当,“五水共治”工作既有望成为浙江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同时又能够惠及民生,不啻为一件造福子孙后代的大好事、大实事。可现在,“红头文件”劝捐丑闻的爆出,不仅令上述努力前功尽弃,而且还引来舆论对于“被慈善”的声讨,相比所“募集”到的那点钱,实在是得不偿失。

相关报道提及,“浙江用于“五水共治”的初步概算资金在680亿左右,除政府投入外,将积极吸引民间投资共同参与‘五水共治’”。这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将“吸引民间投资共同参与‘五水共治’”理解为向民众募捐,甚至强行摊派,那就大错特错了。要知道,“五水共治”等公共项目是政府的基本责任,政府可以通过压缩其它经费或者发行地方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但不应该通过所谓“慈善”来完成,更不能向民众“伸手要钱”。

这方面,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早有明确禁令。遗憾的是,类似以慈善名义摊派、“被捐款”的做法在机关事业单位内部一直存在,而其理由更是五花八门,像什么“成立慈善基金”、“修‘堡’”等。这种做法既严重违背了慈善捐款的“自愿”原则,同时,由于捐了多少钱、谁来监督等问题始终没能解决,也给腐败大开方面之门。

民间慈善与政府财政原本应该是平行的两条线,但在中国,公益慈善却常常与政府公权力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究其原因还在于权力运作的不受制约。问题是,政府将原本应由社会操持的慈善事业包揽过来,一方面,对于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来说弊大于利;另一方面,也无助于提高政府的“持家能力”。要知道,相比不少国家,中国政府收的税已经够多了,但税收的使用效率却一直备受诟病。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政府来钱太容易,一旦感到“手头紧”便可以通过税外费、“捐款”等方式来筹钱,因而也就无心再在“理财”上下功夫。如何看住政府的“钱袋子”,进而管住权力“闲不住的手”,相比水环境,这无疑是个更亟待解决的问题。

是时候好好治治“红头文件”劝捐这摊污水了。否则,即便河水澄清了,如果权力依旧浑浊,那么迟早有一天,干净了的河水、发展了的经济还将被污染、被葬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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