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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殴医者,更应普及医疗常识

2014-02-07 10:07  潘抒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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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一名患儿的父亲因不满意“不建议输液治疗”的诊治意见,数次掌掴该市儿童医院的值班医生。当事医生的嘴唇和牙龈破裂,被鉴定为轻微伤。当地公安部门回应称,因为故意伤医,这名患儿的家属将接受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患者家属因不满意诊治意见而殴打医生的事件,这不是第一起。不久前,佛山市一名小女孩患呼吸道感染,家长在要求使用抗生素遭拒后,砸伤了当事医生的头部。从舆论反应看,当初佛山故意伤医一事发生后引起争论,不少人认为医患之间信任缺失是根本原因,将其视为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缩影。而此次事件中,公众则一边倒地支持被殴打的医生,纷纷谴责这名患儿家长的无知与蛮横。

公众态度的转化,缘于此次报道“有图有真相”的客观呈现——医院急诊室摄像头的录像显示,患儿家属数次掌掴医生,事态在数名保安和护士的劝阻下才未进一步恶化。而整个过程中,当事医生保持了克制。

更重要的是,报道引述了专业人士的说法,普及了相关的医疗知识。实际上,这起事件中患儿所患的病毒性感冒属于自愈性疾病,其感染周期在一周左右。在此期间,孩子持续3天左右的发热,属于正常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合理使用口服药物即可控制病情,而输液倒有可能带来其他风险。因而,当事医生拒绝输液本是为患儿负责,并无不妥。公众具备了基本的医疗素养,自然也会认同这样的治疗方案。

这起事件,暴露了一些患者及家属医疗常识不足的问题。如果这种状况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与改善,就有可能出现这样的现象:一些立场不够坚定的医生,为了规避诸如掌掴的“风险”,而在诊治过程中迎合病人或其家属的意见。这不仅有碍于患者的康复,还埋下了医疗事故的隐患。我们知道,医疗领域专业性强、风险高,因而,治疗疾病的过程,患者只能是客体,医生必须掌握决定权。并且,任何诊治,都不能以患者或其家属的意见替代医学判断。否则稍有疏忽,就可能出现无法弥补的后果。

避免掌掴事件重演,尤其是防止医生将治病主导权让渡给患者,除了依法对殴打医生的当事人进行拘留处理外,当务之急,更在于提高公众的基本医疗素养。去年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普及药物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等常识。我们期待,在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宣传下,公众的基本医疗素养能够尽快得到进一步提升。(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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