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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塌楼别拿“质量报复周期”说事

2014-04-09 10:36  叶祝颐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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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奉化一幢只有20年历史的居民楼突然倒塌。几天来,种种疑团萦绕在公众心头:究竟是设计施工时就埋下“苦果”,还是使用不当所致?鉴定为C级危房为何在隔天就粉碎性倒塌?彻查原因、深究责任无疑是当务之急。因为上世纪80年代后,我国各地城市化建设提速,大批楼房密集建成。有人担忧,一些城市良莠不齐的建筑进入“质量报复周期”。这种担忧不是没根据的,住建部负责人曾透露:“我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却只能持续25-30年。”(4月7日《新快报》)

从危房的等级来看,C级危房属于局部危房,不应该很快发生整体倒塌事故。但是,奉化这栋房子在被鉴定为C级危房的次日就发生粉碎性倒塌事故,不得不让人怀疑相关鉴定结论的可靠性与房屋的质量问题。相关部门妥善安置本楼住户,彻查楼房倒塌事故的前因后果,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无疑十分重要。

由于上世纪80年代后,我国各地城市化建设提速,大批楼房密集建成。有人据此担忧,一些城市良莠不齐的建筑进入“质量报复周期”。虽说这种担忧有一定的根据,但是,密集建房不是房屋质量差的遮羞布,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施工技术不成熟也不是建筑质量低劣的主要原因。在我看来,建设方、施工方偷工减料、缺乏责任心;监管部门工作缺位才是问题的关键。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也出过不少精品工程,再往前追溯,古代的精品建筑更是让现代人汗颜。

至于有人拿“我国建筑寿命只有25-30年”说事,更是一种误读。住建部负责人说这话的背景不是我国建筑质量如何之差,也不是我国建筑技术落后,而是很多本该继续服役的建筑因人为原因“英年早逝”。

建筑物寿命过短,浪费社会资源,造成大量建筑垃圾与巨大的环境威胁。分析建筑短命的成因,思考延长建筑寿命的对策十分重要。除了“楼脆脆”、“楼垮垮”这样的豆腐渣工程需要追责以外,非质量原因的建筑“短命”现象实际上戳到了城市规划短视病的痛处。因此,我的观点是,奉化不仅要彻查房屋倒塌的前因后果,看看“可以继续住几年”的C级危房为何瞬间化为一片瓦砾,揪出20岁房屋倒塌的真凶;而且要举一反三,做好安全排查,把更多建筑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危房倒塌事故重演。进一步说,不仅奉化要排查危房,所有地方都要监管好事关民众福祉与生命财产安全的建筑质量。

此外,人为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倒塌、拆除现象应引起高度重视。《城乡规划法》规定,城乡规划不能因为地方领导的变更而变更,不能因为个别领导的意见擅自修改。但是,由于政绩评价体系不完善,领导变更频繁,有人认为前任领导制定的规划方案,不能显示政绩。好大喜功,按自己的意图随意更改城市规划者不在少数。于是乎,城市规划陷入了“领导一句话就变”的规划怪圈。不少建筑远没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就被人为拆除。既浪费社会资源、劳民伤财,也打乱了城市总体规划部署,导致城市规划缺乏连续性、前瞻性,滋生了不少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与烂尾工程。

投资2.5亿兴建的沈阳五里河体育场建成18年被拆除;建成不满10年的海南“千年塔”沦为“短命塔”;福州中央商务区范围内新修学校、住宅被拆迁;南昌建成13年的四星级酒店被爆破。这样的规划短视病例子可以信手拈来。城市规划如同过家家,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因为要上马形象工程,说拆就拆,无疑与《城乡规划法》精神背道而驰。正如有论者所言,一拆一建的过程就是制造GDP的过程——拆也GDP,建也GDP。

因此,要遏制建筑短命现象,除了严管建筑质量以外,还要改变“领导一句话就变”的规划生态。具体说来,有两项工作要做。一是完善政绩评价机制,丰富政绩评价内涵。多从民生角度看政绩,少以形象工程论英雄。保持对官员政绩考核的连续性与长效性,增加官员违规成本,约束官员的非理性政绩冲动,防止一些地方脱离实际、大拆大建。二是强化民众对城市规划的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让亿万双眼睛盯紧城市规划与“短命”建筑。不能听任领导拍脑袋调整城市规划,用法律制度的力量洗刷“最大建筑浪费国”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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