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一名网友发出“70岁老人好心劝城管文明执法,反遭城管打死”的微博后,仅仅半天时间,转发量达万余条。对此,福建省福州市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称,昨天上午,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西边村一村民在农贸市场附近与社区协管员发生冲突,倒地后死亡,打人者并非城管人员。(4月10日《京华时报) 协管是协助管理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城管“临时工”,不是正式的城管人员。按照相关部门的解释,似乎不是城管,是协管,就罪责减轻了。然而,笔者认为,协管员打死劝架老人,罪责更大! 协管员是协助管理的,没有执法权。可现在,他们竟然在冲突中大打出手,难道仅仅是素质低劣的问题吗?如果背后没有正式工作人员的撑腰,他们胆量怎么会如此大?因此,这起事件暴露的不仅是协管的问题,更是城管管理工作畸形的问题。协管打死劝架老人,相关部门更应该痛定思痛,深刻反思。 现实生活中,只要出了事,不是临时工的事,就是协管的事。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临时工也好,协管也好,难道他们不归正式城管理?他们出了问题,背后的管理者难道就没有责任吗?我看,不但有责任,而且管理者的责任更大,这是涉及到管理渎职的问题。 因此,协管打死劝架老人,打人城管的责任不能逃避,相关管理者的责任更不能逃避。就算是协管情绪失控爆发,那也是平时管理放纵的娇惯的。绝对不能一句“协管”,找一个替罪羊就了了事。 我们似乎应该制定这样的一个制度,就是临时工,协管违法了,必须追究背后的管理者渎职责任,以此震慑那些总想靠临时工来分担自己工作,代替自己责任的某些人。故而,临时工不是“替死工”,协管不是卸责管。他们出了问题,必须追查背后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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