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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错了

2014-04-23 07:39  肖  纯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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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20日,公务员高先生带着亲人在合肥天鹅湖散步,其间突然遭到数十名城管殴打。除两名婴儿外,高先生等6人被打伤,其中一人被打骨折。21日,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称,城管打错了人,误将高先生一家当成了传销者。(4月22日《南方都市报》)

按有关部门的回应,此事真的是“纯属意外”。都怪“该打”的传销人员就在附近,“有眼不识泰山”,才会“大水冲了龙王庙”。毫无疑问,打人者的霸气显露无疑,要不是听说对方是公务员,动静会不会闹大,事后会不会有道歉奉上,处罚还是否进行?

“打错了”显得既可笑,又可怕。难道“打对了”就可以理直气壮了?哪条法律规定抓到真的传销人员就该用棍棒伺候?这种思维惯性究竟是源于什么样的执法逻辑?棍棒执法,如此黑道的手段,叫人不寒而栗。不知是协管员、临时工大量充斥而污浊了执法队伍,还是原本就是让他们来干脏活的?

(文/肖纯 图/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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