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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特权车”更须根除“特权思想”

2014-04-24 07:52  贾立君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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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全国22个省份已取消或宣布取消警用车辆“O”牌照专段号,以治理被公众广为诟病的“特权车”行为。其实,治理“特权车”,关键是要根除“特权思想”。

公安部1995年设置代号为“O”的警用车辆专段号牌,并由省级公安机关车管部门核发。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公安机关执勤、打击刑事犯罪、处置突发事件等执行紧急公务时,如同救护车、消防车一样,享有一定的特权。

但是,近年来一些严格意义上并非执行公务的“O”牌照车辆,不管有事没事,常常高鸣警笛呼啸过市,不管红灯绿灯总是大摇大摆一路畅行,抢道、占道行为屡见不鲜。同时,一些政府部门领导、企业老总等人的车辆,违法使用、套用、假冒公安专段号牌现象严重,这些车辆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群众对此反响强烈,给公安机关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了治理“特权车”,不少地方纷纷取消“O”牌照专段号。表面上看,这是一种顺应民意的积极措施,但实质上未必能够治本。因为,取消“O”牌照后,有的地方另行安排“特殊号段”,逃避公众阳光监督的视野,与民众玩“躲猫猫”游戏。如果不设“专段号牌”,肩负特殊使命的警用公务车,在紧急情况下与普通车辆一样无特权可享,势必影响办案效率,不利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O”牌照取消与否并非关键问题,关键是要真正根除“特权思想”,尤其是非执行公务警用车,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带头维护交通秩序,莫给执法机关脸上抹黑、给群众心里添堵。

实际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是有损大众利益的“特权思想”,这就需要进行深刻的内部反思教育和执行严厉的内部处罚制度。同时,需要把公权力放在阳光下接受全民监督,从根子上压制“特权思想”的膨胀,让其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摘编自新华社4月23日电文/贾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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