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村民挖沟限超速行为有不妥诉求须解决

2014-05-08 07:33  吴龙贵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不到两公里的公路,被挖了18条“横沟”,这是出现在225省道新乡市五陵村段的怪现象。过往司机认为“太坑人”。当地村民则说,“大车超速抢道,太容易出事,挖得还不够深”。

从法律角度讲,村民的挖沟行为无疑有违法之嫌。道路是公共设施,私自“设障”,不仅破坏公物,还造成了安全隐患。纵然村民有“说法”,却不能成为破坏道路的理由。用错误行为纠正错误行为,其实是一种以恶制恶思维。

只是,村民的行为虽然不妥,背后的诉求却值得有关部门认真倾听。由于国道改造,这条省道车流量猛增,造成灰尘、噪音污染,极大地影响了当地村民的生活。更严重的是,来往大货车超速抢道,导致事故频发,仅春节以来就发生4起事故,造成4人死亡。相比恶劣的交通现状,公路管理部门的作为却非常有限,仅在前几天下文要求安装监控设备。可是“大货车的车牌根本看不清”,作用不大。

开车的人都知道,大货车是“霸王车”,往往超载超速,危险指数较高。倘若没有切实有效的监管,对公共安全的危害不容小觑。当地村民“挖沟限速”,可以说既是一种无奈的反抗,也是对职能部门的一种提醒和督促。

今日主笔 吴龙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