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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除以药养医,难救“低价药”

2014-05-09 09:39  练洪洋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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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养医是时下药品市场供应种种乱象之症结所在,治理药品“低价死”,必须抓住这个“牛鼻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宣布,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国家取消280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药品供应出现“低价死”,由来已久,愈演愈烈。市场有需求,药厂有技术,就是没人愿意生产,导致病人没药用,药品市场失灵“要钱”又“要命”,国产甲巯咪唑片就是一例。国产甲巯咪唑片价格较低,成为甲亢患者首选,然而从2012年底起,该药在全国范围内断货,不少患者被迫购买进口药替代,价格是国产药的十几倍。在一定限制条件下取消500多种低价药物最高零售价,对低价药品供应不足有一定的缓解作用,因为它解开了其中的一个小“结”。

药物“低价死”,在生产环节,厂家意愿不足。随着药品质量标准提升、原材料产量减少、各种材料价格与人力成本上涨,药企生产成本逐年上升,在招标压价及零售价格不能灵活上调的影响下,同业间为了中标又陷入恶性竞争的漩涡,中标价越来越低,双向作用的结果大大压缩了低价药的利润空间。有的药企即使拿到了生产批号,也往往“束之高阁”,不愿意赔本生产。放开最高零售价,虽然还有“日均费用”这根红线,对药厂来说也是一个重大利好。要知道,对于一些日均只需几分钱、几毛钱的低价药来说,3元、5元已经是“天价”了。可以预计的是,放开最高零售价之后,厂家生产积极性与患者负担都随之上升。

生产只是其中的一块“短板”,另一个“瓶颈”出在需求环节。虽然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但县级以上医院还是实行药品加成政策。药品从供应商到患者手上,还有15%加成。固定利润率意味着:药品价格越贵,医院分成收入也就越高。譬如每瓶100元的药加成15%,医院就能赚15元,而每瓶原价1元的低价药哪怕加成100%,也只能赚到1元。事实摆在面前,理性经济人谁不嫌低爱高?以药养医,价高者胜,低价药就这样被打入“冷宫”,慢慢“死去”。一些药企也主动迎合医院这种需求,将更多精力用在生产价格更高、能给双方都带来更大收益的新药、贵药上,甚至索性换汤不换药,让低价药穿上“马甲”卖高价。因为医院拥有药品使用的“最终解释权”,因此在低价药问题上,医院“贡献率”似乎更大些。

取消500多种低价药的最高零售价,药品利润上升了,药企的积极性可能上来了,医院呢?哪怕低价药达到日均费用最高限额,纯粹从利益角度,也无法与那些贵药同日而语。倘若医院使用低价药意愿不足,需求跟不上,这种信号最终还是要传达到上游环节,从而影响供给。低价药“低价死”,高价后也未必能活得多滋润。完善采购体系、建立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医保制度改革等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低价药使用问题,但终归无法解决以药养医这一顽疾。以药养医才是时下药品市场供应种种乱象之症结所在,治理药品“低价死”,必须抓住这个“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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