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图文评论 > 正文

双倍收费

2014-05-20 08:22:00 李杏 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闻:近日,怀孕4个多月的付媛(化名)到泰安市中心医院做彩超检查,因为怀的是双胞胎,被要求交双份钱。医院物价科工作人员说:“我们都是按脏器收费,一个孩子检查多长时间是有数的,两个就要用双倍时间,因此双倍收费。”记者问胎儿是否算脏器,对方说“那当然”。(5月19日《齐鲁晚报》)

双胞胎家庭里,孩子的用品都是双份的,但“好事成双”早在孩子未出生时就开始了。据说,不仅是双胞胎产检,双胞胎出生也是双倍收费。照这个标准,按胎儿个数计费,若是生育多胞胎,光医疗费就够呛了。

尽管泰安市物价局明确表示B超应当按部位收费,可实际的决定权掌握在医院和医生手上,到底是确有所需还是多收费的由头,患者也无从判断。就算医院提出再匪夷所思的收费标准,一般患者通常也只能乖乖掏钱。

文/李杏 图/李宏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