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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之火燎原不要遗忘“灭火器”

2014-06-05 17:11:23 刘建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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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龙山小学已经发生两起小孩劫持案”、“今天警察在福清搜出二三十把刀具,福州已经进入三级战备状态”……前几天,这样的信息在论坛、QQ群、微信朋友圈里流传甚广,事后这些消息都被证实是谣言.(6月5日 东南网)|

“谣言止于智者”。但是,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对于谣言,确实很难清晰的作出判断。诚然,法律已经对造谣、传谣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甚至不惜动用刑事手段追究责任。但是,在虚拟空间之中,法律固然能够起到事后补救的作用,却很难对谣言起到过滤和分解作用。

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他们利用虚拟空间,导演了一幕幕造谣、传谣大戏。当然,这些造谣、传谣之人,都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事件背后留给我们的反思却远未结束。谣言是假的,却依然会在社会上形成广泛的传播,究其原因,最为关键的是,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不断普及的趋势下,手指轻轻一点,就可以完成谣言的制造和传播,过于简单和便捷的操作,瞬间就引发了谣言的“涟漪效应”。

对于这些谣言,又该如何做到有效制止和预防呢?就笔者来看,新媒体手段的运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无法对其进行限制。还是要在权威信息发布主体与公众之间形成一种默契,对于任何消息,公众应该以权威公信渠道的来源为准,而不是道听途说,听风就是雨。另外,如果发现虚假信息,相关权威部门和单位,应该尽快予以澄清和发布,给公众一个正确的答案。当然,这种信息发布渠道,一定要在公众中间得到最大化普及,一旦发现谣言,公众都能够通过快捷方便的渠道,得到真实信息。

新媒体的普及和运用,为谣言的滋生和传播提供了契机,如何做好谣言的识别和规避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在这方面,关键还是要找准扑灭谣言之火的“灭火器”,畅通权威信息的发布和沟通渠道,从根本上防止谣言滋生、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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