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以来,各地涉及“警察”与“枪”这两个关键词的新闻频发,其中5月30日一天就在三个省份发生三起警察开枪事件(其中一起为走火),三起事件的中枪者均死亡,使警察尤其是民警的配枪用枪问题,骤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新华网 6月10日) 当下,我国正遭受着近年来最为严重的恐怖威胁,反恐形势异常严峻。因此,全国上下的治安管理级别都在逐步提升。有目共睹,街上巡逻的警察多了起来,装备从以前的警棍变成了荷枪实弹的手枪、冲锋枪。同时还可以看到平时很少见到的全副武装的特警、武警等“强悍”警种。 看到这么多警察保障安全,老百姓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但不时传来的警察开枪的新闻却让民众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儿。“警察在什么情况下会开枪?”“开枪会不会伤到无辜群众?”“枪走火了怎么办?”从未见过这般“杀气”的群众不得不为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心生疑虑。 笔者认为,近段时间频繁发生的警察开枪事件暴露出两方面问题:一是我国部分地区社会治安管理还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基层干警在处置突发事件、使用和管理枪械能力上有所欠缺。当然,为了社会安定,警察开枪击毙歹徒并不是坏事。就算对社会造成了一些影响也不应该把责任全部推到警察身上,还必须从多个方面着手解决警察用枪问题。 用法律管好枪,完善警员用枪相关法律法规。警员用枪必须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警察脱离法律的管理随意用枪就是对生命的漠视。当下,由于部分法律法规对警员何时用枪、怎样用枪只是进行了粗略的解释,所以部分警察在“该不该开枪?”这样的问题上纠结不清。即削弱了警察的执法能力,又容易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用训练管好枪,强化警员用枪实践操练。警察开枪事件暴露出我国部分基层警员在枪械的使用技能上的短板。加强警员枪械实际操作训练,提高警员的射击水平和枪械保养技术,不仅能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还可以减少像卡膛、走火等不安全情况的发生。 用科技管好枪,将非致命武器与致命武器结合使用。“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先使用电击枪、瓦斯弹等非致命武器,在不造成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制服歹徒。既不妨碍警察执法,又将使用武器的风险降到最低。 当下我国反恐形势严峻,警察合理使用枪支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手段。社会舆论在起到监督作用时也不应过于尖锐的看待警察用枪事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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