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狗肉节辩论赛”如何分胜负?

2014-06-11 23:23:12 马若虎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遮挡“狗”字的餐馆

“吃荔枝、品狗肉、喝老酒”,这是广西玉林人迎接夏至的方式。然而夏至未至,关于狗肉节的“辩论赛”已持续升温。

这场“辩论赛”的正方是广西玉林代表队,他们旗帜鲜明:“狗肉节是我们的习俗,你们没理由干预我们的自由,况且国家没有立法禁食狗肉。”反方由爱狗人士组成,他们立场坚定:“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不能食用。”在反方的步步紧逼之下,正方做出让步,经营狗肉的餐馆已经将招牌上和餐单中的“狗”字去掉。但是这样做并不能触及问题的根本,遮住“狗”字不代表不卖狗肉,不表示禁止顾客吃狗肉。比赛没有分出胜负。

对于正方的坚持,反方举例:“2011年,有600多年历史的金华湖头狗肉节被永久取消。那么,玉林的狗肉节也肯定会被取消。”正方善于驳斥:“湖头狗肉节上,商家当街杀狗,场面惨不忍睹。这种行为会对城市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必须禁止。而我们只是爱吃狗肉,没有采取极端的方式,不会损害城市形象。”

倘若狗肉节未被取消,那么“辩论赛”很可能一直进行下去。一边是吃狗肉的老习俗,一边是养狗的新风尚,矛盾似乎难以调和。与其两边难受,不如换个角度思考,一些珍奇稀有的保护动物都能被人类吃得心安理得,吃狗肉有何不可?我们要谴责的应该是暴力、血腥的虐狗行为,铲除的应该是黑色狗肉交易链,对未经检疫、来历不明狗肉的经营为道义不容、为法律不容。倘若“狗肉节辩论赛”没有分出胜负,那么未尝不是一个良好结局。社会的文明和进步,需要我们相互尊重、相互包容。

新华网评论员 马若虎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