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这两天中国之声重点关注了“江西赣州寻乌县计生政策与多项行政审批挂钩”的新闻。寻乌县委宣传部表示,相关部门已组成调查组,经过核实,相关单位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对报道中提到的问题,将立刻整改。 近年来,计生土政策与户籍制度捆绑的模式在各地并不鲜见。就在今年三月份,贵州兴义农民王光荣因为缴纳不起“超生罚款”,孩子迟迟无法落户,万般无奈之下选择割腕自杀。然而,这样的悲剧却没有对各地的计生土政策起到警醒作用,花样繁多的土政策依然在某些地方顽固存在。 肯定的是,将计划生育土政策与公民个人权利进行捆绑,并以“捆绑执法”的手段进行管理的现象并不罕见。而且,在某些地方,被捆绑的不单是户籍管理,义务教育、医保报销、结婚登记、身份证明等也都包含在内。问题的关键是,这些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作为依据,只是某些地方计生管理部门自创的管理方式。 “孩子落户需要结扎”,这样的政策,并不是法治社会应有之义。其实,根据法律规定,落户、就学等都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人都不能进行剥夺。根据《国籍法》和《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部门应该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登记,而不应附加条件。为孩子办理落户手续,只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就可以及时办理,并不需要以其他土政策为前提。 毋庸讳言,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支持将计生土政策与公民权利“捆绑”,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做法不仅涉嫌侵犯公民基本权利,更是乱作为的表现,也是懒政思维作祟。如此之下,很多公民由于受到计生土政策的影响,在工作生活中处处遭遇掣肘。根本上而言,这些土政策与法律规定相悖,是典型的违法行为,理应予以摒弃。那么,为何各地的计生土政策依然存在,很难得到有效的杜绝呢? 坦白而言,在计生系统内,存在一个有名的“三捆绑”制度,即政府干部与计划生育工作捆绑、计生办工作人员与计划生育工作捆绑、村(居)委干部与计划生育工作捆绑。于是,在“捆绑”模式下,很多地方政府都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即便工作干得再好,只要是在计生方面出现一点问题,就会全盘否定工作成绩。 因此,对于计生工作,相关责任人员也肩负着“超重的责任”,层层压力之下,如果不通过计生土政策进行管理,工作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可是,即便为了避免被“一票否决”,也不能在违背法律的前提下,肆意剥夺公民的个人权利。在社会管理模式中,计生的只能归于计生,而公民的其他个人权利则不该被“株连”,这才是法治社会的管理思维和方式。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这并代表可以把计生当成“筐”,什么都能够装到里面。相反,如果要通过计生政策实现管理目标,就需要在法律框架之内,通过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进行管理和约束,而不是将逾越法律的底线。当前,各地频频出现的计生乱象,背后都存在形色各异的土政策,应该得到及时的铲除和清理,从而维护计生国策的严肃性。 事已至此,对于寻乌县委而言,成立调查组只是处理事件的第一步。接下来,还需要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厉的问责和处理,为不合理的计生管理行为戴上紧箍咒。同时,相关负责人更需深刻反思,切实在法律框架内贯彻好基本国策,不要再让管理思路游离在法律空间之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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