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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制品禁用“明矾”还得监管跟进

2014-07-01 15:26:26 崔恒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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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规定,从今日开始,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也就是俗称的“明矾”,复合型膨松剂(即泡打粉)的主要成分也是上述两种物质。膨化食品中,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7月1日《新闻晨报》)

日前,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规定,从7月1日起,油条、馒头、面条等面制品及膨化食品禁止使用“明矾”。但能否落地生根做到令行禁止,有人表示怀疑。一是因为公众认识模糊,不以为然,感觉吃了这么多年也没咋样;二是因为面制品加工量大面广,经营者为了品相及口感不愿放弃使用添加剂,而管理本身又有难度。这是两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因此,面制品禁用“明矾”,监管还得跟进。

首先,要加强宣传,让全社会充分认识食品添加明矾的危害性,造就“禁令”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明矾,其实就是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即我们所熟知的复合型膨化剂“泡打粉”的主要成分。科学研究表明,长期食用含铝添加剂的食品,对人体伤害很大,尤其影响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另外,铝摄入量超标还会影响胎儿的发育。可见,含铝添加剂就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因此,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和科学原理,不容漠视。

其次,要加强面制食品包括膨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做到不留缝隙、不存死角。不可否认,追逐利益永远是厂家与商家的最终目的,这就需要抢占市场份额,最根本的就是要抓住消费者的“胃口”与“眼睛”,而这两者最终都落脚到食品的口感与品相。无疑,像“泡打粉”这样的含铝膨化剂能够助其达到这样效果,且成本低廉、使用便利。要将“禁令”落到实处的有效办法,就是加强检查与处罚,以增加违犯“禁令”的成本,令生产者望而生畏,不敢心存侥幸、暗度陈仓。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倒查机制,对玩忽职守、猫鼠同眠的监管人员要依法追责。

再次,要严格加强明矾销售的管理,彻底改变过去随处谁人都可以买的状况,坚决堵住流向面制食品加工的通道。明矾还可以用在海蜇加工上,这说明市场还有使用的需要。因此,不妨由监管部门采用指定或授权的方式进行销售。需要提醒的是,在实施初期还要建立明矾销售的档案登记,做到可跟踪可追查,使得面制食品加工者难以钻空子,从而从源头上堵住漏洞。也就是说,监管人员既要盯住食品加工环节,又要密切注视明矾销售的动向,发现异常情况就要穷追不舍,使其难以遁形藏身。

既然含铝添加剂的危害性不言而喻,而且“禁令”自然也不容践踏与挑战,那就须用制度与监管作保障。关键是制度与监管不能像“面”,而要有钢牙利爪与力道,并做到踏地有声、抓石有痕,那明矾就不会像鬼火,也不敢与公众捉迷藏。当然,要打好这一仗,让明矾退出舞台,难以兴风作浪,还需要群策群力,但更根本的还是要有严明的监管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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