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院成了养老院
2014-07-17 10:24:59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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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去南京河西某家社区医院转院,发现前来社区医院就诊的市民寥寥无几,但住在社区医院病房里的老人却比就诊的市民多。而且,医生说,这不是个别,其他社区医院大致也是这样。 经过仔细了解,我得知所有社区医院均设有住院部,一般都有几十张床位,里面住的都是患有各种慢性病、生活自理有些困难的老人。由于子女需要上班,白天他们就是空巢老人,如果住在家里,生活与吃药等都需要有人照顾。所以,他们平时就住在社区医院的病房内,节假日回家与亲人团聚。老人们的子女也因此无后顾之忧。 与几位住院的老人聊天,他们以为我家里有老人想住院,便乐呵呵地介绍,一天的床位费30元钱,这个价格比住在养老院里的费用便宜得多。况且,医院的伙食也不错,轻油少盐,吃了不仅营养,而且也放心。住在社区医院里面,彼此都是“病友”,可以交流保健体会,外出结伴而行,互相有个照应,远比孤独地住在家里心情舒畅多了。尤其是,老人有个头痛脑热,随时可以请医生来病房开药,护士还可以照顾。 与老人们告别之后,我感到社区医院住院部事实上已经成为“医护型养老院”,但是床位有限,如果想住进来,那得排队。老人们在社区医院养老,社区医院也乐意,否则哪里来的效益呢?养老是个大问题,尤其是对失能或半失能老人。有关方面可否利用这种模式,根据需要进行扩容? 我曾经在《上海劳动报》上读到,针对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现状,普陀区梳理公办托儿所、幼儿园长期闲置房源,采取“资源统筹、调剂余缺、合理利用”的办法,在产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转让使用权,改建养老院。此外,普陀区还鼓励商务楼“让出”营业面积,改建成养老机构,缓解养老院一床难求的矛盾。尤其是普陀区重点发展失智、失能老人的养老机构,规定养老院要留出30%的床位提供给失能老人,30%提供给半失能老人。 将社会各种闲置房源进行整合,让社区医院与养老机构联手,举办平价的医护型养老院,不仅物尽其用,也利在各方。况且,医护型养老更容易让老人与家属接受,一些欧美国家也是这么做的。如能够多办这样的养老院,并且加强监管,岂不是解决了今后很大的社会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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