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泗洪市民向新京报反映称,今年上半年泗洪县内修好的多条柏油马路,即将正式通车,却在夜间被大卡车拉土覆盖,种上了黄豆,让他们十分不解。(7月26日《新京报》) 泗洪县“马路上填土种豆”事件,其实是地方隐瞒国土违规利用的又一范本。即便目前还没有查清事件真相,但泗洪县的种豆障眼法,显然已经将行为背后的目的呈现在公众面前。通过事件可以看出,如果仅仅依赖于地方政府的自我约束,根本无法筑牢责任泛滥的屏障。保护好国土资源,最为关键的在于通过严密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才能杜绝类似现象的出现。 个案中,当地的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对于马路上种豆的答复,全部都是含含糊糊、支支吾吾。按理说,作为当地的工作人员,不应该对事件如此陌生,连周围群众都了解种豆事件,为何政府工作人员就被蒙在鼓里呢?好端端的马路,却被黄土覆盖并被种上豆苗,并被插上“地已种上黄豆”的牌子,这明显就是在玩障眼法。所以,公众不禁猜测,相关人员是真的不知道实情,还是不敢说、不想说呢? 按照民间说法,之所以会在马路上种黄豆,原因就是应付国土部的督察。那么,群众何以知道国土部督察呢?该消息又是如何被泄漏的呢?如果,应付国土部的督察,能够通过瞒天过海之术应付过去,本身就说明了督察方式还亟待改进。一方面,督察方式被钻空子,很多问题还不能真正被查出来,监管不能完全产生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监管之后的责任厘定,仍然具有极大的弹性,相关责任人员并没有因此而被严厉问责。即便是“罚酒三杯”,又如何能起到亡羊补牢的效果呢? 当前,隔靴搔痒式的监管方式,只会怂恿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更加胆大妄为,监管出现“牛栏关猫”的尴尬,其实并不奇怪。比如,2013年,江苏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为逃避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测检查,以伪装手段对非法建设的场地进行盖土播种、刷绿漆、使用军事伪装网等,将建筑工地伪装成耕地。再比如,2011年,福建福鼎市为了应付国土部门检查,在非法征用的土地上插上没有树根的果树苗。 “马路上种豆”再次出现,折射出了监管方式的孱弱,值得警醒。诚然,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严厉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以及“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明确了处罚标准,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撤职处分。但是,在现实中,又有多少领导人员受到问责呢?违规使用、滥用耕地,背后充盈了巨大的利益空间,在松松垮垮的监管方式言面前,地方国土资源频频被乱用、滥用也就成为了常态。 坦白而言,制度缺乏刚性,问责缺少力度,监管就如同没有牙齿的老虎,根本无法倒逼地方政府耕地保护意识的增强。解决监管弱化的症结,以严厉的追责机制兜底,才能抓住国土资源保护的“牛鼻子”,从而让“马路上种豆”的荒诞一幕不再上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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