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武汉实施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新规,超标电动车上路将受严处:扣车或最高处以3000元罚款。可以预见,现挂临时号牌的72万余辆超标电动车被管住以后,电动车满街乱窜的现象将大为减少,市内交通秩序必有整体改善。 在市民生活中,电动车需求量大。因为道路资源、交通管理及车主驾驶不够文明等问题,这种需求便易于转化为交通乱象,酿成交通秩序的一大顽症。据统计,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事故总数30%以上。所以,严管是必须的共识。不论是管理部门,还是众多电动车主,都应有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的大局意识与责任担当。 应该说,在出台电动车管理新规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工作还是比较到位的,没有搞“急刹车”,而是以“三年过渡期”,让社会逐步认同、让车主逐步接受新规的合理性、必要性,为新规的实施奠定了基础。但另一方面,工作还可做得更细一些,比如更充分的辩论,更科学的认证,更周全的过渡,让新规的顺利实施能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创造最大的社会效益。 72万辆超标电动车是新规的主要取缔对象。新规的严肃性,必然要求72万辆“一刀切”,网开一面,厚此薄彼,似不公平合理。但72万辆并非全是代步工具,其中相当部分是车主执业的必需设备,即讨生活的“饭碗”,据有关人士披露,端这个饭碗的竟有20万之众,分别是送气、送水、送奶、送快递、送外卖等服务业的普通劳动者。对这个20万,应有更周全的考量与安排。 对72万辆超标电动车,可以有个大致的划分:一部分为代步工具,一部分用作非法营运,余下20万则是正当职业的劳动工具。从交通安全及市场秩序出发,禁行对前两类可以达到釜底抽薪的效果,而这正是新规所要达到的目标。但对20万以电动车从事正当劳动的车主而言,新规就不只是交通管理问题,而是涉及到谋生手段的得与失或优与劣。 超标电动车,因其车速较快而又未纳入机动车管理,容易成为交通安全的隐患。但车速快、载货量较大,也正是其受投递服务业青睐的优势之一。现在有关人士提议,以自行车、合标电动车或小型机动车取而代之;显然,这有一个效率或成本不能兼顾的问题。或者回到低效率,劳动者获得同样的收入却必须付出数倍的劳动;或者更新为机动车,营运成本将大幅增加。 这意味着,新规的实施,会引发百姓日常消费价格上涨。一项着眼于交通管理的制度,就将引发民生领域的连锁反应,甚至影响城市功能的正常发挥。超标车大限将至,很多赖此为业的员工已在考虑辞职转行。一个城市需要的服务没人干了,消费价格上去了,显然不应成为一项新规的副产品。 更进一步说,超标电动车换成机动车就不是问题吗?一下子多出20万辆机动车,是不是会加剧车多路少的矛盾?如果机动车驾驶依然保持电动车驾驶的种种陋习,谁敢肯定事故的隐患多了还是少了? 时间还有两个多月,还来得及更深入地研究一番,让那20万辆超标电动车平稳过渡,有个更好的出路——既不偏离新规的目标,也能继续服务于市民,保持城市生活的某种平衡。相信管理部门及专业人士,有这种信心与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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