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7日刊登的《公众太需要普及应急常识》一文,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对公众常识缺乏的忧虑,受该文的启迪,笔者感到,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确实应该承担起普及常识的责任。作为我们个人,应该自觉把媒体当作鲜活的教材,努力掌握尚不明白的常识。 对广大公众来讲,最重要的常识莫过于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常识。应该说,这方面的案例,近年来一直成为许多媒体争相报道的热点。笔者经常收看的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每天晚上都按时播出《法律讲堂》、《一线》和《天网》等三个栏目,这些栏目所报道的案例中,相当一部分受害人就是因为缺乏应有的自我保护常识酿成的。可见,我们只要平时自觉关注这方面的信息,就容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遗憾的是,我们身边有不少人既不主动关注媒体的相关报道,也不留心周围人们的相关议论,从而失去了一个又一个获得安全常识的机会,给自己的不幸遭遇埋下了祸根。需要指出的是,有的骗子最初能得逞,除了受骗者爱慕虚荣、想占便宜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欺骗手段有一定的迷惑性,人们难以及时识破。但是,当这样的骗局在媒体一再曝光后,还有人争先恐后地成为“上当族”,恐怕就要从自身找原因了。今年初,女星汤唯被电信诈骗21万一事被媒体传开后,不少人都很震惊,原因是骗子所用的伎俩跟媒体披露的无数起同类案件没有一点不同之处。因此,这个教训着实深刻。 当然,喜欢关注什么信息,纯属个人的权利,别人无权干预。但是,每个人应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有没有自我保护常识?如果没有,就要想法补上这一课,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何况,掌握这些常识,只需平时稍微花点时间看一看电视,听一听广播,点一点鼠标,翻一翻报刊,就够了,既免费,又易学,还防灾,何乐而不为呢?值得一提的是,对广大家长来说,平时最好带着孩子一起关注安全常识,这样便于对孩子进行随机教育,比起单纯地嘱咐孩子“出去要注意安全”之类的空话,效果要好得多。前不久,央视综合频道《开讲啦》栏目请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主讲,其中的一个案例很令人深思。一个女高中生被陌生的人贩子以带她出去旅游为由,把她骗到一个山村,给人家做了三年老婆,还生了一个孩子。后来被解救时,陈士渠问她为何会相信一个陌生人的话,她居然这样回答:“我之前不知道这个社会还有人贩子。”但愿这个女高中生的不幸,能给那些至今还不关注安全常识、不注重培养孩子安全意识的家长们敲一回警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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