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李女士一行7人自驾车从东莞到佛山、广州找铺位,当晚失踪。后人们在广州白云区棠乐路京广铁路涵洞内发现了这一家人,均溺水死亡,其中有2名小孩。据当地村民反映,事发涵洞一遇下雨涵洞就会被淹,“这种情况投诉多年了,媒体也报道了很多次,就是没有得到解决。”(8月23日《京华时报》) 李女士一家的遭遇令人痛心扼腕,7条鲜活的生命,因为一个设计、管理上都有缺陷的涵洞而消逝了。个中悲伤,已不是言语所能形容。 但让我们更加无语与纠结的是,事发涵洞经常被雨水淹没,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问题,是明摆着的,当地村民知道,相关管理部门也接到过投诉,甚至媒体也关注和报道过多次,可问题竟然一直无解。而相关部门所采取的唯一有效的措施,就是在涵洞的入口处设置了“下雨天有积水,禁止通行”的警示标识。没有路灯的晚上,行人和车辆如何保障安全? 然而,这种对问题和隐患久拖不解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呢?责任明显在于相关管理部门、责任单位。首先,这些单位的安全意识薄弱。隐患存在,相关单位心知肚明,但就是不想办法给予改善。这类问题解决起来有多麻烦呢?派出专人看守;重新设计建设;雨天关闭涵洞,等等,这些都是办法,如何视而不见! 可见,侥幸心理加上习以为常的心态,助推隐患的持续存在。相关部门对村民的投诉与媒体的报道没有反应,其基本心态即是:“这个隐患大家都知道,下雨天都不会通过这个涵洞了。”这种思想显然把陌生的过路人等排除在外。李女士一家,不熟悉路况,他们不像村民对事发涵洞淹水“习以为常”。这成了悲剧发生的关键诱因。 一家7口人,用生命的代价换来了当地相关部门对事发涵洞的重视,封闭、看守之后,也许还会有彻底的消除隐患的办法。但一来,相关部门为什么非得出了事、死了人,才想着要去解决问题?二来,我们的生活中,到底还有多少个类似于“夺命涵洞”的隐患被视而不见,被“习以为常”?难道消除隐患,真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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