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海县检察院通报了一起非法生产“毒胶囊”案件,潘某等11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宁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今年2月至7月短短5个月内,潘某等11人非法生产有毒空心胶囊约9000万粒。这些胶囊中重金属铬均超标,最高的超过正常标准的65倍。(9月3日《钱江晚报》) 惩罚潘某等人的同时,我们显然还需要追问两个问题:一是潘某生产铬超标的毒胶囊9000多万粒,而且从2014年2月就已经开始了生产,其办理相关手续了吗?如果没有,明显就是黑食品作坊,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中,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何以就没有发现潘某的违法生产毒胶囊行为?要不是群众举报,潘某还会生产多久? 二是潘某生产的毒胶囊都去了哪里?9000多万粒毒胶囊并不是一个小数,这9000万粒毒胶囊具体都去哪儿了,有没有流入正规的药品生产企业,有没有被制成药品上市销售,如果有的话,又是哪些药品“中枪”了?该如何将这9000万粒毒胶囊一颗不剩地回收回来? 食品安全大于天,但总是有一些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不顾良心,罔顾天地正义,无视法律威严。对这样的违法犯罪分子,必须依法给予最严厉的打击。但比打击更重要的是,要坚决杜绝和避免无辜消费者,成为不法奸商的毒食品的受害者,并且要尽力做好预防工作,将相关违法行为截杀在萌芽状态。 具体到潘某生产毒胶囊一案中,我们不仅需要反思,铬是毒性很强的重金属,潘某从采购原料到生产,从销售到获取利益,是如何一步步走下来并得逞的,相关监管部门又是否尽职尽责?不仅需要追问,9000万粒毒胶囊都去了哪里?更需要反省:该如何杜绝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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