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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调”不是官员任职信息保密的理由

2014-09-09 07:47:54 姜兆尹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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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作家、《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石悦(笔名“当年明月”)在河北省隆化县挂职担任副县长,本是一年多前的旧事,近日被媒体报道而成了新闻。石悦“为人处世低调,婉拒所有采访”,隆化县政府网的“政府领导”栏中,“副县长石悦”的照片空缺(其他领导都有照片),除了县里的部分同事和少数知情者,几乎无人知道他就是作家当年明月。

一个总版税高达4000多万元的当红作家,在一个县挂职担任副县长,如果媒体加以报道,很可能被炒成热点新闻。石悦本来为人处世低调,为避免自己担任副县长被炒成社会热点,他不惜低调再低调,不但婉拒所有采访,而且政府官网上只出现他的名字,不挂他的照片,可谓低调到家了。如此低调的结果是,石悦把自己的“隐私”保护得很好,隆化县把石悦的任职信息也保护得很好,以至于一年多之后,他挂职担任副县长之事才被媒体报道,人们才知道当年明月当上了副县长。

官员为官作宰可以高调,也可以低调,该选择高调还是低调,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官员本身为人低调,他希望自己低调做官,尽量避免在媒体上亮相,这个要求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官员是公权机关的负责人,其行使公权力与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因此除必要的个人隐私外,官员的一些个人情况,如姓名、职务、年龄、履历以及收入、财产等,都应当通过一定渠道向社会公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对“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这一条规定,就是各地政府官网和政府办公地点公开刊出政府领导的姓名、照片等信息的法定依据。隆化县政府官网不刊出石悦副县长的照片,或许是尊重石悦的个人意愿,但涉嫌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这样做显然是不妥当的。

官员也是人,也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有不受外界干扰的自由,但官员不是普通人,而是行使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其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和不受外界干扰的自由,理当受到适当的限制。因此,官员的个人隐私会比普通人少一些,受到外界的干扰会比普通人多一些,这是官员应当付出和容忍的“必要的代价”。在官员群体中,有少数官员的情况比较特殊,比如以知名作家身份挂职担任副县长的石悦,他们可能比其他官员更多地受到外界的关注,这也是一种“必要的代价”。你不能因为想避免这种代价,就过度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把自己的形象隐藏在公众的视野之外。

想起了一个比石悦更“低调”的官员——南方某县的副县长兼该县下辖某镇的党委书记。县政府网站上没有这名副县长的任职信息,镇办公楼一楼大厅的领导班子成员公示板上,镇长和另外11名班子成员全部在列,照片、姓名与职务都有详细标记,本属于镇党委书记的职位只有一块空白……“低调”到这个地步,不像是在当副县长,而更像是在从事秘密工作了。

官员“低调”本不错,但“低调”不是官员任职信息保密的理由。任职信息保密固然保护了官员的隐私,让他免受外界的各种干扰,但同时也为他免去了舆论监督的群众监督的压力,使他行使权力不受监督制约,这对官员的依法履职和发展进步,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恐怕只有天知道。

姜兆尹(北京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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