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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模糊了监督与诽谤的界限

2014-09-11 10:57:18 孙曙峦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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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内乱”,委员在小区公告栏抹黑主任,导致主任一度失眠,患上了抑郁症。8日,导报记者从法院获悉,厦门龙腾花园小区一名业委会原委员近日被判侵权,不但要赔礼道歉,还要赔钱。(9月9日《海峡导报》)

作为业主,谁都有权对业委会主任的工作进行监督,业委会原委员林先生也不例外。但既然是监督,就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指出工作中的失误与不足;而不能信口开河,污人清白。

林先生公开贴出书面材料,指责业委会主任林女士“私夺公章、私吞工程差价2万多元、用业委会银行存款的利息买了一部手机”。但本案中,林先生并没证据证明林女士存在抢夺公章、贪污工程差价等事项。

相反,法庭上林女士提交了业委会会议记录和公维金报销单等证据材料,称林先生捏造虚假事实。

客观而言,林先生的败诉是对我们所有人的提醒。监督权本身和公权力一样也有一定的边界,在行使监督权的时候,一定不要模糊了监督与诽谤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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