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名城管队员的开房记录,居然出现在网上,并将这些记录与他的执法行为相联系。为此,当事人17日做出正面回应称,自己是怕酒驾才开房,而且花的都是自己的钱。开房记录的时间从2012年1月23日起,至2014年7月29日,两年7个月时间,共有近150条开房记录,都在同一家酒店。 据悉,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事件真相仍有待调查。(9月18日《海峡导报》) 开房防酒驾?单位应查清 两年7个月时间共有近150条的开房记录,都在同一家酒店,这用的钱可不少。 多多少少涉及个人隐私,但由于其是城管执法人员,帖子又反映其拆迁工作有问题,所以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必要对曝光开房问题进行调查并公布结果:一、有没有用公款支付?二、有没有在工作时间开房?三、有没有与拆迁利益方不法交易? 如果真的开房与工作没有关联,即使其天天开房又如何;而如果之间有猫腻,那么就要一查到底,公布事实真相,回应外界声音。(杨玉明) 保持好奇,静候真相! 网络强大无比,的确,有很多问题官员都是通过网络曝光才被揪出,厦门的“开房帝”是否也是其中的沧海一粟?笔者以为,我们且慢拍砖,不妨静候真相出炉。 该城管队员表示自己离婚十几年,深夜与朋友喝酒,怕酒驾才开的房,这是否事实尚待查证。但如果城管陈述属实,那么,花自己的钱,开自己的房,如果用的又是自己的私人时间,那别人确实不好说太多。 我们要重视网曝信息,但在消息尚未完整之前,我们可以保持好奇心,但不要急着下结论、吐口水。也许,理性等候能让公共监督更加良性发展。现在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相信不日就会给公众一个真相与交代。届时,我们再决定是否抨击,该抨击什么也不迟!(冯海燕) 会不会涉及隐私泄露? 开房,本来就是一个让人浮想联翩的事儿,更何况是一名城管的中队长,而且31个月开房近150次,这将开掘出人们多少想象的因子呀! 大家像鲁迅先生《而已集》所描述的那样: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但这样调阅、采集、公开相关信息,会不会涉及侵犯隐私? 这样的追问和其他追问一样必须有,否则总有一天你我的隐私也可能被“示众”。(成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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