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继广州、深圳、长春、济南、青岛等之后哈尔滨加入全面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城市行列。该条例规定,除打骂外,精神恐吓、禁闭、冻饿、经济封锁等都属家庭暴力的范畴。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并依法处理。(9月26日《广州日报》) 该条例中,除打骂外,将精神恐吓、禁闭、冻饿、经济封锁等都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这是亮点,也是根据实际案例所划的明确红线,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将经济封锁与挣钱不给老婆花能与“家暴”简单地画等号,引发公众陷入口水战,有人心潮澎湃,有人纷纷吐槽,无论是从性别角度还是现实经济状况解读,好像都陷入了“拉偏架”、“走极端”的误区,这恐怕是被“歪嘴和尚念歪了”或有意歪曲解读而已! 受经济大潮的冲击,时下,家庭婚姻面临众多危机与考验。其中,家庭暴力就日益凸显。据调查,“全国妇联和全国统计局主办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受到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而哈尔滨市的妇女遭受家暴侵害的现象更是触目惊心。据资料显示,哈市家庭暴力的受害方90%以上是女性,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平均每年上升2.7个百分点。如此背景之下,制定有针对性、富有操作性的妇女权益保护条例十分必要,也意义重大。 所谓“家庭经济封锁”,顾名思义就是不支付家庭日常开支供养费用或将对方的收入全部收入囊中,这实质上就是家庭冷暴力的一种。无论是对于职业妇女还是“全职太太”,于情于法都是无法容忍这种家庭暴力,且不论职业妇女自己挣的钱被男方全数控制并自个挥霍,就是“全职太太”也为家庭洗衣、做饭、带孩子,毕竟也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男方的经济供给与抚养。而如此情形下的经济被封锁,与农民工被欠薪又有何差别? 至于有人担心条例的出台容易滋生大手大脚挥霍、好逸恶劳的家庭主妇,丈夫相应就成了弱势群体,这是过度解读,也是一个“伪命题”!将家庭经济封锁简单等同于老公挣的钱都要交给老婆,不光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家庭开支有定数,个人消费有用度。其实,家庭经济命脉不管是掌握在谁的手中,只要不是刻意截留、封锁、孤立任何一方,条例根本就无权介入或无法介入家庭内部事务。 “挣钱不给老婆花算家暴”被误读,是忽视了条例本身就暗含了几个前提。首先是“家暴”须得是“刻意的经济孤立、封锁”;其次,是针对家庭妇女的正常生活需求与供给;还有就是妇女缺乏其他一切的经济来源。而标题党的误读、起哄,不乏“屌丝”心态,或是酸溜溜的“醋意”大发,也有人借以吸引眼球、制造舆论热点。给本初衷良好、可操作性强的妇女权益保护条例蒙上一层“拉偏架”的面纱,可他们有没有为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即将遭受家庭经济封锁与暴力的众多受害者妇女们换位思考一下呢?但愿舆论能冷静地对待这一话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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