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启动第二轮明年要做的“十件民生实事”征集活动。此前,广州市发改委公布了第一轮征集到的46条建议,涉及的民生领域包括公共交通、住房保障、食品安全、就业保障、公共卫生及医疗保障、生活保障、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环境问题及其他服务十大类。第二轮意见征集之后,将从中选出十件,供下一阶段遴选确定。(10月11日《羊城晚报》) 地方政府每年为百姓办十件实事,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但是,与很多地方政府“单方面”确定办哪些事,并自上而下地主导和推动不同,广州的做法似乎有点“复杂”——先是面向市民“海选”议题,然后组织46选10的“决赛”。这种做法有点像娱乐选秀,引入到严肃的现代公共行政领域,其中的新变化值得观察。 由地方政府“单方面”自上而下地推进民生实事,固然能保证效率,但最大的短板在于,官意与民意容易出现错位。一方面,地方政府津津乐道于在民生实事方面年年都有新进展;另一方面,由于很可能政府所做的实事,并非民生艰辛中最亟须改善的,而不被民众所认可。由此就会导致地方政府自美其美与民众很难买账的两张皮。归根到底,这是“替民做主”的惯性思维在作祟。 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新形势下,地方政府“替民做主”的思维定式显然需要调整。尤其在改善民生的领域,需要在区域内真正寻求最大公约数,通过公开征集意见,了解民众最亟须解决的民生事项。如此,一者,在现代公共行政中实现官意与民意的互动,公共行政充分尊重民意选择;二者,只有使最大多数民众受益的民生实事,才能更接近于公共财政的普惠和公平性质,从而让公平优先凸显出来。 所以,为民做实事也要公开征求意见,既是现代行政的一种进步,也当是社会治理方式改进过程中应该恪守的一条准则。从为民做实事公开征求意见看,一些地方政府已经认识到公共决策尊重民意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而且,必须看到,这种征求意见和信息公开,在公共行政中既是较容易做的,也是较难选择的,因为其背后代表着行政观念的转变。 从这个意义出发,需要政府部门不只在涉及民生的领域敞开大门广征意见,在非直接关涉民生领域的公共决策中,也能够广纳民意和信息公开;不只在遴选和确定民生实事中充分尊重民意,对完成情况的公共评估,也能够赋予利益直接相关的民众话语权与评判权。只有直接惠民的事与影响民众利益主张的事、公共决策的选择与公共行政的效益,都纳入到官民公开互动的框架中来,才能表征行政观念的全面转变,也才能避免在某些方面作秀的嫌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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