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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尽孝,别愚孝

2014-10-27 07:59:45 唐金凤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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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弘扬孝道,弘扬传统文化,最近,安徽省六安市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其中一个叫“郭巨埋儿”的故事引发市民反感,称“瘆的慌”、“像犯罪”。制作公益广告牌的单位负责人解释说,选用“二十四孝”是上级领导下的决定。(10月26日中国广播网)

孝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是晚辈对长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弘扬孝道,就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伦理最核心的部分。有人说,如今消费文化塑形,面子竞争日盛,孝道在民间日渐式微,六安市此番重提“二十四孝”,初衷是要警醒市民,不能丢掉孝道等传统。

不过,将“郭巨埋儿”这样明显违反人伦常识和法律精神的故事搬上街头,还制成“埋儿奉母”的公益广告,非但起不到“教化”效果,反而会有“坑孝道”的反作用。埋儿奉母,讲的是汉代有个叫郭巨的人,想要亲手埋掉自己的儿子,以节省些粮食供奉母亲,最终他和妻子挖到了一坛黄金,既孝敬了母亲也养活了孩子。必须承认,故事初衷很善良,结局亦很圆满,但其宣扬的“埋儿”做法实难认同,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清楚,为行“孝道”就要埋葬鲜活生命,是多么的冷酷与变态,不符合中华传统伦理常序,也有违现代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名符其实的愚孝。这样的孝道,今天还要随意宣扬吗?

将“埋儿奉母”的故事制成公益公告,凸显了六安有关部门在传统文化“拿来”时的盲目与随意。弘扬传统文化,不是原封不动、不加扬弃地全盘照搬,也不是不加区分、一股脑儿地挪经用典。一般来说,传统文化都铭刻着特定时期的烙印,既有精华也有时代局限性。“彼时之蜜糖”可能是“此时之砒霜”,我们在弘扬传统文化时,应剔除其中不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东西。就如“二十四孝”故事,多年前鲁迅就说过,有些故事可以勉强效仿,有些照着做会有丢掉性命的危险,还有的会让人非常反感。今时今日,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意识形态也经历了剧烈变革,一些传统价值观早已经不起推敲,如果毫无保留地弘扬,盲目地全盘接受,只会适得其反。

重提“二十四孝”,弘扬传统文化的总体精神没有问题,孝道理念更是应该提倡,但具体的事例则要具体分析。那些诞生于封建社会的案例,食古不化的行为,有违社会和谐的做法,属于传统文化中的糟粕,理应果断摒弃。报道中称,制作单位选用“埋儿奉母”做公益宣传,是上级领导下的决定,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有关部门传统的“唯上”行政思维,领导说的就是对的,这与全盘照搬“二十四孝”故事的做法又有何区别呢?“唯上”与“唯古”制造了这出闹剧,个中是非值得剖析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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