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官方微博消息,日前,宁夏银川,一名女子因抢夺执法记录仪,阻挠执法被警察带走。民警在审讯室准备对其拍照时,女子竟然要求民警用美图软件,声称:“你这样拍出来不漂亮,明天我上电视呐。”(人民网 11月4日) 阻挠执法,即为违法行为。面对警方的拍照取证,该违法女子竟要求警方用美图软件美化自己的照片,以便上电视不被“丑化”。虽然不能否认违法者有保持美好容颜的权利,但违法者自己上电视要好看一点,。不仅暴露出违法者不以自己违法行为为耻的心理,更折射出违法者淡漠的法律意识。 以往,绝大多数人因为自己违法行为被曝光而深感羞愧,但该女子不以违法为耻反以为荣,并且要为自己违法的脸进行美化,突显了一些人法治意识的淡漠。社会上并不缺少这样类似的心态,如某名人吸毒被抓,而其所穿的同款T恤反倒受到追捧。查处东莞卖淫嫖娼行为专项行动,也有人在网上公然叫嚣“东莞挺住”。不管是美化自己违法的脸还是东莞挺住这样的群体性法律意识缺失,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下真实的法律生态。 近年来,随着法律宣传的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有所提升,但仍有不少民众不知法、不畏法、不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等诸多情况的存在。尽管不知者无畏,但在法律规则是正道的社会发展趋势下,不知法不畏法,则必定会吃亏,对于其个人而言,并无利好可言。 不知法和不会用法的现象更为普遍。尤其以农村基层较为普遍,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仅是信访者自己的心理认同,甚至成为了基层社会治理与应对的一种“共识”。根本原因在于,不管是信访者,还是一些基层政府,都没有把解决问题的途径放到依法解决的道路上。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群众更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也给社会的持续有效治理构成了现实障碍。 依法治国方略正在深入人心。但该怎样依法治国,除了国家层面的依法治理,构建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外,也需要公民层面能够主动认识到法律的重要和尊严。不仅要知法,也要敬法畏法,也要用法。美化“违法的脸”,看似是一个个案,其所映射出作为社会个体的公民、基层政府或社会组织在法治上的欠缺仍然需要尽早补足。 不知不可怕,而是拿不知当荣耀才可怕。推进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设,需要公民心理上的认同,这样,法治国家的根基才会牢固,法治社会的生态才会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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