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交流轮岗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具有明确的导向性与严肃的规定性,作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重要举措,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推进,对推进教育均衡、实现城乡教育公平、遏制名校名师热具有巨大促进作用,值得期待。 9月初,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公办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都应交流;优质校每年至少有10%的教师交流轮岗,以促进师资力量的均衡。教育部计划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范围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对照此要求,福州市的教师教师轮岗力度是比较大的,值得肯定。但更需要指出的,则是福州市教师轮岗“人走关系走”的规定,可谓抓住了教师轮岗的“牛鼻子”,对教师轮岗制的深入推进,具有根本的推动作用。 客观而言,教师轮岗早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就效果而言,却并不十分理想。原因很多,比如轮岗的教师应该落实的经济优待政策、政治扶持制度等没有得到落实或很好落实,很大程度上打击了教师参与轮岗的积极性,即便参与了,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他们经常想的,很可能不是如何把原学校的好的教育教学传给轮岗学校,而是把轮岗学校教学当成了一种任务,得过且过,只要熬过一段时间,不论有无成绩,就可重返原来的学校,万事大吉。 总而言之,简单的教师轮岗不换人事关系,使得轮岗教师缺少必要的主人翁意识——自己的人事关系不在轮岗学校而在原学校,一切主要的待遇还掌握在原学校,在轮岗学校教学,就好比是客串,没有根基和踏实感。连最起码必要的主体责任意识都没有,如何踏实干好工作、抓教学,并干出成绩。即便有一些表面的成绩,也很可能是一些不可持续的、短期的“面子成绩”,这对教师轮岗需要解决的不同学校、城乡教育间的师资等软硬件的师资平衡问题,并不能有效解决。 而现在,教师轮岗实行“人走关系走”,击中了教师轮岗中最关键的人(教师)的问题,以及最能影响教师教育教学的人事关系问题,可谓抓住了教师轮岗的“牛鼻子”,断掉了一些教师轮岗人走心不走、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短板和念想,使之能够有效树立自己在轮岗学校的主体责任和主人翁意识,能够真实放下身段、沉下心来,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真正让教育教学资源平衡和均衡发展、均衡流动,比较有效地实现教师轮岗的根本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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